舉報非法使用童工最高獎勵5000元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直建)舉報使用、介紹童工及騙取社會保險基金這些違法行為都有獎勵!記者昨日獲悉,東莞市人社局正在對舉報使用、介紹童工及騙取社會保險基金違法行為獎勵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該辦法,舉報用人單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最高獎勵5000元;舉報騙取社會保險基金違法行為的,最高獎勵10000元。

據悉,該辦法適用於對舉報東莞市行政區域內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使用童工)、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介紹童工)違法行為的獎勵,以及對舉報騙取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東莞市人社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不含醫療、生育保險基金)違法行為的獎勵。

其中,舉報用人單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按舉報查實使用童工的人數每一名獎勵舉報人100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舉報單位和個人非法介紹童工的,經查證屬實,每宗獎勵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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