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双鸭山选任人民陪审员了,共44人

一、选任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

3.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三、选任流程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公安机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法院,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请于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到公共邮箱6或联系区司法局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电子版蓝底一寸照片;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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