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的媽,終於解脫了

53年出生的媽,今年66週歲。一生姊妹四個,媽排行老大,因為是老大,6幾年的大饑荒、7幾年的大革命,她永遠是那個最聽話、最能幹也最能忍的人。

18歲,她是村裡最漂亮的女孩,任何語言都不能描述她的美麗。不幸的是,她遇到了我叔(父親的意思),我叔比她大6歲,當時已有婚約在身,但他無意中見到我媽以後就淪陷了,克服了很多的困難,他們結婚了。

這個結合是我媽不幸的開始。

這裡要介紹一下我叔。我叔實際上就是我爸。我爸兄弟3個,他排行老二,我們當地過去的老習俗,一般的男丁老大小輩都稱呼“伯(bai)”,男丁老二稱呼“叔”,男丁老三稱呼“達”。宗親小輩都這樣喊,包括自己的親生子女。我爺當年因為窮娶不上媳婦,後來好不容易找了我奶,還帶著個拖油瓶,也就是我伯。所以我叔實際上是我爺的第一個親生兒子,長的相貌堂堂、高大英俊,風流倜儻,一表人才,所以雖然窮也擋不住我爺對他的寵愛,好高騖遠,脾氣特別不好。

1971年,我媽結婚以後在家務農照顧爺奶,我叔當時在縣裡的文化館工作,他愛好文藝,吹拉彈唱樣樣精通,一開始跟我媽還是有過一段恩愛的時光的。所以很快有了我大哥、二哥和我。但大多數人眼裡的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的黃金子女組合對我叔來說非常不滿意,他嫌棄我是個女孩,他只喜歡男孩,重男輕女到令人髮指的程度。他不顧我媽的哀求,把我扔到村口的小路邊上,我媽又把我撿了回來,白天送到外婆家裡養,晚上要吃奶再偷偷的接回家。虎毒不食子,對他唯一的小女兒我叔怎麼會這麼狠心呢?因為他當時已經有了外遇、開始嫌棄我媽了,當恩愛不在了的時候,做什麼對方都不會滿意的。

我媽的人生悲劇就此開始。

(未完待續)

苦命的媽,終於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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