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拒將患者轉入ICU後索賠118萬!法院:無理

家屬拒將患者轉入ICU後索賠118萬!法院:無理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廣州一位患者的家屬不積極配合醫院治療,拒絕將患者轉入ICU,在患者被宣告臨床死亡後,家屬向醫院索賠118萬元!記者今天(4月18日)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通過判決給出答案:缺乏理據,不予支持!

未成年人胡某患甲亢病已久且病情較重,而胡某父母未予重視。在胡某入院的3天前,醫生已建議其住院治療,但胡某父母未及時安排其住院。

2016年1月6日,胡某於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入院治療。同日晚上,醫生多次告知病情危重,但胡某父母因經濟原因多次拒絕將胡某轉入ICU。第二天凌晨,胡某被宣告臨床死亡。

胡某父母后來起訴到法院,要求中山三院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18萬元。

由於胡某父母放棄屍檢,導致一審法院先後六次委託鑑定,鑑定機構均因患者死亡後未進行屍檢等原因不予受理。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胡某入院時病情已較為嚴重,其後進展迅猛,其死亡後果是自身疾病發展轉歸所致。中山三院診斷正確,治療及時,用藥並無不當之處,並不存在診療過錯。胡某父母要求中山三院承擔賠償責任,缺乏理據,不予支持。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黃文勁表示,醫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科學,醫療損害責任的確定,是高度專業性的工作,是“技術活”。如果抱有“和稀泥”的不良傾向,即使醫院無責,也認為“有損害就賠點錢算了”,以求息事寧人,其結果將會不當地加重醫方的責任,損害正常的醫療秩序,助長無理索賠的不良風氣。“因此,我們在確定責任時,抱著尊重科學、理性客觀的態度,分清是非,釐清責任;同時勇於擔當,不為雜念所誤,力求作出一份公平公正的判決。”

來源:金羊網

聲明:本文已註明轉載出處,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