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成上市公司分紅:誰是分紅王?誰在高送轉?

可持續的盈利能力,是投資者衡量一家上市公司是否值得投資的關鍵指標,而合理的可持續的分紅,更是投資者青睞一家上市公司的加分項。根據新京報記者梳理,截至4月27日,2454家上市公司於2018年年報中拋出了現金分紅預案,402家上市公司實行送股。“股王”貴州茅臺以對公司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45.39元(含稅)獨領風騷,成為連續九年派送現金紅利的上市公司中每股現金股利最高的公司。

2454家上市公司分紅,402家送轉

Wind數據顯示,截至4月27日,2454家上市公司於2018年年報中拋出分紅預案。2017年年報顯示,共計2783家上市公司進行了分紅。2018年分紅的上市公司數較2017年減少了329家。不過,還有近370家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年報。

Wind數據顯示,據2018年年報,234家上市公司上市以來分紅率超過50%,3家上市公司上市以來分紅率超過100%,分別為華寶股份、*ST海潤和哈森股份,對應上市以來分紅率分別為206.38%、166.24%和123.41%。

截至4月27日,2018年年報中披露分紅預案的上市公司佔到了上市公司總數的68%。56家上市公司擬每股現金分紅超過1元,209家上市公司擬每股現金分紅超過0.5元。位列每股分紅榜前三名的分別是貴州茅臺、吉比特和華寶股份,每股現金股利(稅前)分別為14.539元、10元和4元。

2018年年報中,分配方案中包含送轉的上市公司共402家。每10股送轉比例最高的是裕同科技,擬10股送轉12股,其次是億聯網絡和泰禾集團,擬10股送轉10股。2017年年報顯示,實行送轉的上市公司為569家。

發佈送轉股預案的上市公司減少

從2018年年報披露數據來看,高送轉的情況有所降溫,截至4月27日,發佈送轉股預案的上市公司較2017年度減少了近3成。

上市公司藉助高送轉概念炒作股價的情形屢見不鮮,也成為了近兩年來監管系統整治的重點。2018年11月23日,滬深交易所相繼發佈《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轉股份信息披露指引》,明確了虧損、淨利潤大幅下滑等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高送轉。

上交所規定,高送轉是指公司送紅股或以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合計比例達到每10股送轉5股以上。深交所規定,高送轉是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公司每10股送紅股與公積金轉增股本合計分別達到或者超過5股、8股、10股。2018年分配預案顯示,滬深兩市共計155家上市公司每股轉增股本在0.5股以上,2017年,滬深兩市共計283家上市公司每股轉增股本在0.5股以上。2018年該數據同比下降45.23%。

最豪氣

貴州茅臺上市以來分紅超500億

從歷年年報數據來看,2010年以來,貴州茅臺已連續九年成為派送現金紅利的上市公司中每股現金股利最高的公司。

3月28日晚間,貴州茅臺發佈了2018年年報,年報顯示,據公司實際狀況和未來可持續協調發展的需求,擬定了以下利潤分配預案:以2018年年末總股本125619.78萬股為基數,對公司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45.39元(含稅),共分配利潤182.64億元,剩餘777.18億元留待以後年度分配。

從業績來看,2018年貴州茅臺實現營業收入736.39億元,同比增長26.4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52.04億元,同比增長30%,體現其真正盈利能力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355.85億元,同比增長30.71%。貴州茅臺的高分紅建立在高盈利的基礎上,2018年其分配利潤佔淨利潤的51.88%。

貴州茅臺2018年年報顯示,自2001年上市以來,現金分紅總額達574.68億元,佔淨利潤總額的43.33%。2016年和2017年度,貴州茅臺現金分紅的數額分別為85.26億元和138.17億元。

截至4月26日收盤,貴州茅臺股價為945元/股,總市值約為1.19萬億元,貴州茅臺是滬深兩市當之無愧的“股王”。不過,以作為衡量企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的重要標尺之一的股息率來看,貴州茅臺的股息率並不高,僅為1.53%。

最慷慨

平莊能源去年虧損也分紅

4月26日,平莊能源發佈了2018年年報,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平莊能源的淨利潤為負,在虧損的情況下仍堅持分紅。

平莊能源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22.24億元,同比下降20.7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51億元,同比下降151.89%,體現其真實盈利能力的扣非淨利潤為-3.11億元,同比下降191.9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2億元,同比下降116.95%。公告中解釋的虧損原因為:同比煤炭銷售數量大幅下降,且同比煤炭平均銷售價格小幅度下降,從而降低了公司煤炭銷售收入,淨利潤減少。

雖然2018年虧損,但平莊能源依舊拋出了分紅預案。2018年年報顯示,平莊能源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10.14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該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8.68億元,此次擬分配現金紅利共計約2.03億元,現金分紅金額佔2018年度合併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80.81%,母公司剩餘的未分配利潤6.65億元暫不進行分配,用於公司發展和以後年度利潤分配。

最受質疑

吉比特高分紅遇上股東減持

4月9日晚間,吉比特發佈了2018年年報。年報顯示,公司以未來實施2018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00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進行其他形式利潤分配。吉比特也成為了2018年每股現金分紅第二名的上市公司。

2018年度吉比特現金分配金額(含稅)為7.19億元。2018年年報顯示,吉比特實現營業收入16.55億元,同比增長14.9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23億元,同比增長18.58%,體現其真實盈利能力的扣非淨利潤為6.51億元,同比增長14.75%。2018年擬現金分配金額佔淨利潤的99.45%。

吉比特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盧竑巖,2018年年報中,其持股比例為30.09%,盧竑巖和陳拓琳為一致行動人,陳拓琳的持股比例為11.46%。盧竑巖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拓琳合計持有吉比特41.55%的股權,共計持有2986.95萬股股票。也就是說,盧竑巖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拓琳在其持股均為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情況下,通過2018年的分紅預案,將合計分得現金分紅約2.99億元(含稅)。

4月10日、4月11日兩個交易日,吉比特股價分別大漲6.28%和8.28%。

3月13日,吉比特發佈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吉比特第三大股東湖南文化旅遊創業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湖南文旅”)擬通過上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287.53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4.00%,其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將不超過215.65萬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將不超過71.88萬股。湖南文旅如通過上交所集中競價交易進行減持,則自減持計劃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實施;如通過上交所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則自減持計劃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實施。若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應對本次減持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吉比特高分紅刺激股價上漲,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分走近3億,是否是用來對沖原始股東減持的利空,受到部分投資者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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