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多年的母親讓剛失去父親的兒子來自己身邊給自己養老合適嗎?

漸行漸遠65557317


我認為你要從長遠和全面考慮一下,再做決定。一是離開自己從小生存的環境還有親生父親這邊的親戚人脈,去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母親還不能幫到你。恕我直言,依你這個年紀,首先應該考慮自己的立足問題,去到那邊對你的發展弊大於利。二是他們沒有孩子,你要為他們養老然後繼承遺產這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但你現在這麼年輕,不一定要指著這份未來的遺產生存吧,母親雖未盡扶養義務,但目前我國法律規定你還是要盡贍養義務的,但對繼父你沒有任何義務,所以,如果去了,必定是進入一種複雜的關係中,你要衡量自己的處理關係的能力是否能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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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這麼多年從未看過孩子,可見愛心沒有,現在讓孩子過去陪伴,如果我是孩子,我不會選擇離開故土去往異鄉,一個未知的地方,還要從頭開始真的不靠普。


知足常樂18815236


按理說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去看一下也行,但是按照你說的情況在你四伍歲,你母親就離開了你並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而且也再婚,你可以不管,人都是講感情的雖說是離婚了但也可常來看望你給些母愛,但你母親沒有這樣做,只顧自己快樂不管你的疼苦,完全可以不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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