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兩市:本週共發生88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4日電 24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本週(4月20日至4月24日)市場監管動態。

  上交所方面,本週共受理24家企業的發債申請,擬發行金額共計826.7億元。

  本週,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日常監管類函件22份。其中,監管問詢函11份,監管工作函11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43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採取紀律處分措施2單。同時,加大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2單。

  本週,滬市共發生47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其中,科創板1起(拉抬打壓股價),上交所對此及時採取書面警示等自律監管措施。同時,針對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等進行核查,向證監會上報1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深交所方面,本週對2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深圳市京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京泉華”)原持股5%以上股東初東明在首次買入京泉華股份達到5%時,未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本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未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買賣京泉華股份,違反了《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規定的短線交易。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初東明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是北京華誼嘉信整合營銷顧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誼嘉信”)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控股股東隱瞞代持並導致華誼嘉信信息披露違規、控股股東違規減持股份以及控股股東未按規定披露權益變動情況等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偉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及公司財務總監柴健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此外,本週深交所共對9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1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錦州恆越投資有限公司、西藏朝陽投資有限公司和安徽京馬投資有限公司未就股份被凍結事項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未及時履行核實義務,導致信息披露滯後。

  二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就短期借款逾期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是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資助事項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四是福建潯興拉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辦理2019年度報告信息披露業務過程中,提交文件發生重大錯漏,重要業務參數錄入錯誤。

  五是珠海世紀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陳浩未能按時完成資產收購事項中追加的關於應收賬款回收的承諾。

  六是北京華誼嘉信整合營銷顧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資助事項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七是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志江未實施增持股份計劃。

  八是青島中資中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預計的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淨利潤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在規定期限內修正。

  1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及一致行動人上海祥禾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祥禾泓安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鴻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未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停止買賣公司股份。

  本週,深交所發出年報問詢函33份、重組問詢函2份、關注函49份、其他函件30份。共對41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共對2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2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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