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陝西省教育廳最新發布,事關高考

昨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2013年陝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將於

12月31日自行廢止。省教育廳重新制定了《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3日

重磅!陝西省教育廳最新發布,事關高考


徵求意見稿明確

申請在陝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陝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並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陝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陝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連續3年以上〔含3年〕);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記者瞭解到,在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往屆生,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高中在陝連續學籍需滿3年),自畢業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仍須持有陝西省居住證,且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學籍在陝滿3年但戶籍在陝不滿3年,如戶籍遷入陝西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陝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若持有陝西省居住證時間與取得陝西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教育部及陝西省關於高考報名的條件如有變化,以當年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佈的高考報名規定為準。


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情況,由學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持居住證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各縣(區)招辦負責為通過各部門資格審查,符合陝西省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據悉,不符合陝西省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以及戶籍已遷入陝西省但不符合陝西省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及時返回戶籍所在省份或原戶籍省份參加高考報名。


徵求意見稿具體內容考生和家長可登錄陝西省教育廳官方網站查看。徵求意見反饋可聯繫: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陝西省教育廳高校工作處,電話(傳真):029-8866885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任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