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9月3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会议听取了石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报告,就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会议指出: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教育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国家行政的重要职能,肩负着对教育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的重要职责。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各项教育政策落地落实;有利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这一最大民生实事办得更有质量、更有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讲政治,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条例规定,更加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促进督导“长牙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要严把程序抓重点,扎实推进本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法定程序,明确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检查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真切回应群众教育期盼。

三是要协作配合抓落实,切实提高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执法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密切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跟踪报道,让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进一步扩大《条例》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增强执法检查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向荣洪 赵成霞 记者 李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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