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中哪些情形一般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毒品犯罪中哪些情形一般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毒品犯罪中,涉及死刑的罪名就是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決定毒品犯罪死刑最重要因素就是毒品數量,當然如果是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武裝掩護毒品犯罪、暴力抗拒執法、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等嚴重情節的情形,考慮的就不僅僅是數量問題。如果毒品犯罪數量達到判處死刑的標準,就一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嗎?當然也不是,下面我們就來總結會判處死刑的具體情形。

毒品犯罪中哪些情形一般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毒品犯罪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並具有毒品再犯、累犯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的。該情形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毒品再犯、累犯。

2、毒品犯罪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並具有多次或向多人販毒、慣犯或主犯等情節的。該情形也比較常見,主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3、毒品犯罪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且沒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的。這點要引起注意,針對的主要是拒不認罪悔罪的被告人。

針對上述三種情形,我們總結一下,毒品犯罪死刑的情形主要為第一數量達到死刑標準,這是前提;第二系主犯、累犯、再犯等或者拒不認罪等沒有從輕處罰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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