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領域涉惡,嚴懲


青青洛陽江

用一灣甘甜的清水

滋養惠安人

守護母親河

惠安法院在行動——

生態領域涉惡,嚴懲

生態領域涉惡,嚴懲


4月8日,福建省惠安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公開宣判泉州市首起生態領域涉惡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判決被告人施某法犯汙染環境罪,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判決被告人李某明犯汙染環境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陳某蘭犯汙染環境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林某忠犯汙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判決被告人施某法及相關責任主體在各自應承擔的範圍內賠償汙染環境造成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89萬餘元。

洛陽江水源保護區蒙汙


生態領域涉惡,嚴懲

案發地


惠安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年初,被告人施某法以每車收取60元的費用,為彭某堅、萬某峰處理房地產項目地下室廢土。由彭某堅、萬某峰一方運載建築廢土,由被告人施某法引導車輛將廢土運載至泉州臺商投資區洛陽鎮霞星村高速橋下洛陽江一二級水源保護區沿岸陸域範圍內傾倒,造成當地植被破壞。其間,施某法指使被告人李某明、林某忠進行現場管理、統計車數等,指使被告人陳某蘭經常到工地查看運載情況。施某法從中非法獲利21萬餘元,林某忠非法獲利1.8萬餘元。經測算,涉案地塊的土方面積8234平方米,總填方59054.4立方米。經檢測,證實現場土壤的PH值及銅、鋅、鉛、鉻、鎳、鎘、砷含量均高於背景值。司法鑑定評估意見為:基本恢復涉案地塊被破壞的生態環境費用為140萬餘元,其中施某法引導車輛傾倒的土方數為35805.5立方米,生態環境基本恢復費用為85萬餘元。


另查明,彭某堅原為誠毅公司僱傭的員工,直接包乾並負責泉州洛江區泰禾房地產項目A1地塊的土方清理工程。萬某峰掛靠鵬祥公司負責泉州世茂璀璨天城項目01地塊土石方工程,掛靠順興公司負責泉州世茂洛江項目02地塊基坑支護工程。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年初,彭某堅負責的土方清理工程共傾倒地下室建築廢土20703 m³,誠毅公司支付給施某法處置費用12萬餘元;萬某峰負責的泉州世茂璀璨天城項目01地塊土石方工程共傾倒地下室建築廢土11606 m³,順興公司支付給施某法處置費用6萬餘元;萬某峰負責的泉州世茂洛江項目02地塊基坑支護工程共傾倒地下室建築廢土3496.5 m³,鵬祥公司支付給施某法處置費用近2萬元。


此外,被告人施某法為牟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李某明、陳某蘭、施某福等人,長期盤踞在洛陽鎮霞星村一帶,採取向城管部門舉報違建、開車堵路、直接告知或暗示村民等方式,強攬村民建房的土方項目、水泥等建築材料的供應,或採取要挾等手段敲詐村民或公司的錢財。被告人施某法、李某明、陳某蘭、施某福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採取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形成了以被告人施某法為首,被告人李某明、陳某蘭、施某福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用法律守好洛陽江一灣碧波

生態領域涉惡,嚴懲

案發地


惠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某法、林某忠、李某明、陳某蘭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傾倒建築廢土,造成公私財產損失達850094元,構成汙染環境罪,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汙染環境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施某法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依法懲處;被告人林某忠、李某明、陳某蘭起輔助、次要作用,是從犯,應從輕處罰,但被告人林某忠的作用大於李某明、陳某蘭,量刑時予以區別。


被告人施某法未經規劃許可擅自將泉州臺商投資區霞星村高速橋下洛陽江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集體土地作為建築廢土處置場地供彭某堅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萬某峰傾倒廢土,應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850094元、鑑定費47292元,合計897386元。誠毅工程公司作為彭某堅的用人單位,應對施某法應承擔的責任在518875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萬某峰應對施某法應承擔的責任在378511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鵬祥公司作為掛靠公司應對萬某峰應承擔的責任在290879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順興公司作為掛靠公司應對萬某峰應承擔的責任在87632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以被告人施某法為首,被告人李某明、陳某蘭、施某福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向城管部門舉報違建、堵路阻工等方式威脅、強攬村民建房生意,強賣建築材料,擾亂市場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了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依法判決被告人施某法、李某明犯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處一年八個月至八年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一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金;判決被告人陳某蘭、施某福犯強迫交易罪,處二年四個月至三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金。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此案的裁判不僅還洛陽江一灣碧波,而且還社會一份平安,是人民法院依法嚴懲各類涉黑涉惡案件和各類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良好示範,彰顯了人民法院在打好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勝仗和汙染防治攻堅戰中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作用。

來源:2020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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