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開始實施集體協商“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計劃

4月15日,記者從瀋陽市總工會獲悉,由瀋陽市總工會、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瀋陽市企業聯合會/瀋陽市企業家協會、瀋陽市工商業聯合會、瀋陽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等5部門制定的《關於實施集體協商“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計劃的通知》,已下發至各區縣(市)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

這一“行動計劃”將實施兩年,力爭2021年實現已建工會的企業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在85%以上,規模(限額)以上已建工會的企業開展年度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保持在95%以上。具體措施為:因企施策,推動開展集體協商;抓住重點,推進行業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推進協商提質增效;堅持制度,深入推進要約行動。

為確保“行動計劃”達到預期效果,《通知》還制定了保障措施,即健全完善協商主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工作業務指導;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行動計劃”將從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強化指導服務,分類實施,注重實效,力戒形式主義,不搞“一刀切”。同時,加強對新業態新領域的調查研究,積極探索集體協商規範新業態勞動用工的途徑和方法,努力發揮集體協商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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