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而發錢,可能適得其反

疫情影響下,為提振經濟,該出什麼招?

一種是開著直升機撒錢。比如美國最近給低收入者每人發1200美元,加拿大向失業人員每月發放2000加元。

第二種方式是發放消費券。這是我們中國實施的辦法。根據商務部的數據,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7個省20多個地市發放了消費券,政府投入已經超過56億元。

這些天,有很多網友說,消費券很好,但如果能是現金更香。

今天就來說說,為什麼在中國,消費券是更好的選擇。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當你拿到政府發的50元7天內會過期的消費券(可能是5張10元抵扣券),或者50元現金,你分別會怎麼用?

相信90%的人會選擇儘快把消費券用掉,而如果是現金,那就收起來,等需要的時候再用。

發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而發錢,可能適得其反

1、消費券有期限,存不了;錢沒期限,能存

消費券,目的是為了刺激經濟,是用“小錢”撬動“大錢”進行消費。假如達不到這一目的,發放消費券就是失敗的。

基於這一目的,我們來比較一下發消費券和發錢的區別。

縱觀各地發放的消費券,無論是滿減類券,還是代金券,往往都有特定的使用範圍和期限,要求在一定時間和地域內使用,一旦超過時限或範圍,這些消費券就不能使用了。

但錢不一樣,錢沒有時間和地域限制,更便於被儲藏起來,現在使用和未來使用都不受影響。

當然,對於低收入者來說,發錢或消費券的區別沒有很大,但一些情況下依然有區別。

假如,發放的是消費券,低收入者可以用額外得來的消費券進行生活必需品的消費,滿足日常所需;但是,如果發放的錢,在一些情況下,低收入依然會進行權衡,甚至為了積攢一些錢,壓縮原來的消費。

發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而發錢,可能適得其反

2、發消費券,不影響物價;發錢,會影響物價

消費券,是通過政府補貼方式來刺激和引導消費。從本質上來說,是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提振消費的一種形式,消費券的成本由公共財政支出直接承擔。

如果地方政府兜裡沒錢,也就無從發起。

而如果是發錢,特別是普遍意義上的發錢,就可能面臨政府債務或者貨幣擴張的問題。

試想一下,全國14億的人口,就算每人發放100元,也就意味著有1400億元的貨幣投入到了市場。

在為應對疫情而採取穩健貨幣政策的環境下,1400億元貨幣瞬間投入,同樣有可能成為引發物價上漲的雪花,進而導致低收入者實際上的購買力更低。

發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而發錢,可能適得其反

3、消費券是催有錢人花錢;但發錢,會補貼有錢人

以上已經講到,發錢可能會造的物價風險,以及由此導致的購買力不公平現象。

而發放消費券,由於消費券的發放範圍有限、場景特定,因此對物價的影響微乎其微。

但是,消費券同樣存在“不公平”現象,特別是通過網絡、手機、搶券等方式,無形中將部分群體攔在了外面。

但這裡要明確一點,消費券的發放是為了促進消費,是為了催你掏錢,會搶消費券、能搶到消費券的群體的消費能力,也應該是消費券發放的目標群體。

但是,發錢就不一定了。政府免費的公共資源讓非低收入者佔有,不僅達不到刺激消費的目的,還會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

發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而發錢,可能適得其反

4、對低收入群體,發錢、發券都行

發放消費券,是為了拉動消費,進而恢復經濟。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確實也要關注低收入群體的權益。

消費券發放中,銀川、青島、南京、杭州、鄭州等地,都有明確針對貧困群體發放消費券。

其中,南京針對低保、特困、孤兒等約10萬人困難人群每人發放100元消費券;杭州首輪消費券發放時將1500萬元用於困難群眾的消費補助。

這些補助,對於疫情影響下的低收入群體來說,確實不算多,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學者呼籲給低收入者發更多的錢的原因吧。

從這點上來說,完善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機制,特別是疫情衝擊下,低收入者可能面臨比以往更困難的局面,發錢也好、發券也好,怎樣讓這部分人渡過難關,是值得各地政府去考慮和解決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