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學校不能安裝玻璃幕牆!

建築是城市的臉面,隨著現行的《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將於12月18日到期失效,深圳將如何規劃建築,來為城市勾勒最美的風景線?12月4日,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瞭解到,該委已制定《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修訂稿)》。為加強城市光環境管理,此次修訂稿特意將玻璃幕牆可見光反射比值、禁止設置玻璃幕牆的情形、需要開展光反射影響分析的情形等內容納入管理要求,以提升建築設計的科學合理性。

現狀:玻璃幕牆數次自爆脫落

今年7月底,深圳市住建局在一份“關於加強建築幕牆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稱,近年來,深圳市建築幕牆發生數次因幕牆玻璃自爆或脫落造成的損物、傷人事件,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造成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建築幕牆工程技術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對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等特定環境、特定建築的安全防護工作重視不夠,建築幕牆維護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受今年第四號臺風“妮妲”登陸的影響,8月2日早晨,深圳漢國城市商業中心工地塔樓有玻璃從高空墜落。今年9月16日強颱風“山竹”影響深圳期間,位於深圳市民中心附近的國銀金融中心大廈21樓,一塊玻璃幕牆被風吹落,掉落的玻璃面積為3-5平方米,連同金屬框架等物砸在人行道上,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發當時,廣東電視臺一位記者正在出鏡,剛說完可能還會有其他玻璃掉落的可能,該大廈23樓立即又有玻璃和金屬架被大風吹落,砸在這位記者後面的地面上,發出巨大響聲。

根據深圳市住建局的要求,建設單位是在建幕牆工程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建築幕牆實施保修,保修期不少於兩年。並且還規定,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建築幕牆應每年檢查一次,建築幕牆交付使用滿10年後應對該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結構密封膠進行粘結性能的抽樣檢查,此後每3年進行一次檢查。


深圳:中小學校不能安裝玻璃幕牆!


對策:深圳限制使用玻璃幕牆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此次公佈的《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修訂稿)》,專門強調促進公共空間規劃設計,提升空間環境友好。對寫字樓周邊居民投訴的光環境影響,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將《深圳市建築玻璃幕牆規劃管理研究》課題成果中原則性意見納入本《規則(修訂稿)》,並專門做出了規定:要求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的新建、改建、擴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層以上部位;建築物與中小學校、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等毗鄰一側的二層以上部位;在T形路口正對直線路段處不得采用玻璃幕牆。

《規則(修訂稿)》還提出,對玻璃幕牆應採用可見光反射比不大於0.20的玻璃;在城市快速路、主幹道、立交橋、高架橋兩側的建築物20m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牆,應採用反射比不大於0.16的低反射玻璃。

據幕飾網瞭解,道路兩側玻璃幕牆設計成凹形弧面時應避免反射光進入行人與駕駛員的視場中,凹形弧面玻璃幕牆設計與設置應控制反射光聚焦點的位置。建築玻璃幕牆項目在住宅、醫院、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或在城市主幹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區域時,應進行玻璃幕牆光反射影響分析,並應採取調整玻璃幕牆朝向及佈局、控制玻璃幕牆面積、降低玻璃可見光反射比、或對建築立面加以分隔等措施降低光反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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