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頻繁的汴梁城:大宋如何確保自己的首都不受火災困擾?

中國有句古話,叫“水火無情”,說的就是人類在面臨水災和火災之時的無力。當然,與比較少見的洪災相比,火災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發生的頻率顯然更高。

現代社會完善的制度和科技水平之下,除非是大面積的森林著火,一般性的城市火災往往被撲滅於萌芽,對城市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是在一千多年的宋代,由於科技等方面的原因,城市中的火災對社會的損害是非常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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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皇宮復原圖

單以當時大宋朝的首都汴梁為例,根據史書記載,歷史上對大宋京城汴梁造成巨大危害的火災,竟然有44次。能進入史書,可想而知這些火災情況有多麼嚴重。那麼被國學大師陳寅格稱之為“中華文化造極於趙宋之世”的大宋朝,是如何保障自己的首都不受火災困擾的呢?

一、城市化背景下的“坊市合一”,和建築材料的易燃性,是汴梁城火災頻發的主要原因

要弄明白宋朝汴梁城的消防措施,首先就要知道當時火災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宋代作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之中一個另類的存在,因為對文人士大夫的優容,促使土地兼併成風,以往封建國家作為主要稅收來源的農業稅,僅佔大宋稅收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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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汴梁城

而嚴重的三冗問題和外部壓力,促使大宋朝每年的財政支出都是鉅額的,在此基礎之上,宋代歷代執政者不得不改變封建時代開闢以來,古代王朝一直所奉行的“重農抑商”的國策,重視並鼓勵工商業的繁榮。

《東京夢華錄》記載:

“東華門外,市井最盛,……凡飲食、時新花果、魚蝦鱉蟹、鶉兔脯臘、金玉珍玩、衣著,無非天下之奇。”

商業的繁榮又直接導致了當時作為都城的汴梁城人口數量激增。根據後人推斷,汴梁人口最多時達到一百萬以上,而當時的歐洲最大的城市,人口也不過是十幾萬。

龐大的人口除了帶來商業稅收的增加以外,也直接導致北宋都城汴梁火災頻發的歷史事實。

首先是大量人口聚集在京城,自然需要住宿和衣食,而作為天下首善之地的京城,汴梁的消費水準自然也不會太低。由此就導致了一個現代人也依然在遇到的問題,房租太貴。

房租太貴,可是謀生的機會就放在那裡,汴梁人也只能想辦法“蝸居”,各種合租房,“違建房”等現象,可不獨是現代人的智慧,老祖宗早就玩過了。

單位面積的人口數量增加,這些人又都要吃喝住行,煙熏火燎,發生火災也就是大概率的時間了。

同時,商業的繁榮還促使自唐朝以來,“坊市分隔”的城市規劃方案失效。所謂“坊市分隔”其實就是居民區和商業區隔離開來。所謂坊就是住的地方,居民區;市就是商業活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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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市井生活

宋代汴梁城商業的繁榮和人口密度的增加,促使大量從事商業的外來人員滯留汴梁城,這些人多以服務業為主,自然要住在方便工作的地方。而居民區中也有人從事一些小商小販之類的商業活動。

坊市合一造成的直接後果就是,任何一場火災發生的地方,都是人口密集區,一旦火勢無法控制,損失的就不止是經濟效益,更是一條條人命,從而將火災的危害等級無限提升。

另一方面,宋代建築中廣泛使用的木質材料,也為火災頻繁發生創造了條件。除了在修建房屋時必然要用到木材之外,更有諸如佛塔等建築,有的完全就是用木頭做的,自然極易引起火災。

由此可知,城市化的興起和人口密度的增大,促使坊市合一的城市環境出現,同時建築中大量使用易燃的木質建材,促使汴梁城火災頻繁,而且給消防工作制造了很多難題。

二、為了解決汴梁火災的問題,宋朝不僅常設有消防隊,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從預防到救治一系列完善的消防措施

陳寅格說“中華文化造極於趙宋之世”,當然不止是宋朝的文章風流,也包括在制度,社會風俗等方面的獨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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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潛火隊工作

僅以消防的角度來看,宋代為了解決頻發的火災問題,不僅建立了常設的消防部門,安排專門的消防人員時時巡視。更重要的是,官員們對於預防的重要性理解的非常透徹,從源頭上死抓可能會造成火災的現象,可謂是苦心造詣。

當然,宋代的消防隊不叫消防隊,而叫做“潛火隊”,而且宋朝的“潛火隊”並非隨便拿一支軍隊出來充數,而是經過專業的消防訓練,擁有專業的消防器材的真·消防隊員。

宋代的《夢華錄》記載:

“如防虞器具、桶索、旗號、斧鋸、燈籠、火背心等器具,俱是官司給支官錢措置,一一俱備。”

人家不單有專業的設備,而且為了解決沒有手機,不能迅速報警的問題,還特意在城市四處高地設立“望火臺”,專門負責監督全城的火災情況,一旦那裡發生不正常的冒煙,就立刻派人統治潛火隊,爭取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甚至有一次皇帝在宮裡大搞封建迷信活動,從而被遠處的望火臺巡查人員看見,通知了潛火隊,等潛火隊趕到的時候才發現是皇宮裡的皇帝在搞封建迷信。這故事看著戲劇,但卻真實的反映出當時東京消防制度的完善和潛火隊的救火的迅捷。


火災頻繁的汴梁城:大宋如何確保自己的首都不受火災困擾?

宋代望火樓

當然光等著救火顯然是不夠的,北宋當政的文官們,非常清楚對於火災,防重於救的特點。於是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火災預防體系,從做飯後灶裡的餘燼,到夜半十分的蠟燭,都在官府預防火災的管理之中。

當時有“將夜分,滅火燭”,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睡著了以後,蠟燭燃盡引起火災。至於經常在影視劇之中出現,敲著鑼喊著“天干日燥,小心火燭” 的“更夫”,更是常規操作。

所以說,大宋為了避免自己的首都經常受到火災的危險,在預防和救火方面,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構建出一個完整的消防體系。總之,除了科技能力不足意外,僅從制度建設方面,大宋汴梁城的消防制度,是不遜於今天城市中的消防體系的。

三、好的制度需要人去執行,大宋在中國歷史上最早對官員實行的“消防責任制”,有力的保證了消防措施的執行力

當然光靠制度是不夠的,再完善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有力的執行,那麼無異於一堆廢紙。偏偏大宋朝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浮於事,拖拖拉拉的官場作風,那麼在消防上也是如此嗎?

當然不是,也許是汴梁城的消防關係到朝中大臣,甚至皇帝的身家性命,一向對文人優容過分的大宋王朝,在消防制度這一塊兒,突然變得嚴肅起來,甚至超前的實施了消防責任制。


火災頻繁的汴梁城:大宋如何確保自己的首都不受火災困擾?

古代滅火設備


大宋的“消防責任制”,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理解。首先是對於潛火隊,望火臺上的工作人員,以及整個消防體系來說,消防責任制,就是將某個地區防火的任務壓在他們身上,有功則賞,有過則罰,一次來保障儘量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但事無絕對,緊靠救火顯然是不夠的,最好的辦法還是預防。可是潛火隊又不可能像現代一樣,深入到每一家每一戶去普及消防知識。

這個時候,消防責任制的第二個含義就隨之產生了。即將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與當地的行政長官的考核掛鉤。這樣一來,作為行政長官的縣令,知府等,不用別人勸說,就會主動的重視消防工作,宣揚消防知識。

《宋刑統》記載:

“州城失火,都監應即時救火,由通判監督,違反者,各杖八十。都監、通判雖已盡力, 仍延燒官私舍宅二百間以上者,都監、通判則被杖六十,並上報朝廷聽候處置。”

在如此嚴格的消防責任制下,各級行政官吏,專職救火的“消防隊”,雙重責任保障,確保儘可能的預防火災發生,以及萬一火災發生以後,也能得到迅速的救治。

超前的“消防責任制”,給汴梁城完善的消防體系,提供了堅強的後盾和執行力,大大降低了京城火災發生的頻率和危害。

四、 結語

大宋畢竟不是如今,在完善的消防制度,和嚴格的消防責任制保證之下,汴梁城還是發生了四十多次可以被記載入史冊的大火。受限於時代和科技,這些大火之中勢必也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難免讓人哀傷。

但拋開這些不提,宋代統治者為了保護自己的都城不受火災的困擾,對於消防的重視,可以說在封建王朝歷史上都是獨一無二的,很多現行的消防制度,比如建立世界上最早的專職消防隊,也都是從宋代肇始的。而促使這些制度能夠得到有效施行的,則是領先於時代的“消防責任制”。

從這個角度上講,宋代消防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可以說是功在千秋,利在當代。


參考文獻:

《宋史》

《宋刑統》

《東京夢華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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