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造假:“一把手”失察、失管,嚴重或涉“統計腐敗”

統計數據造假:“一把手”失察、失管,嚴重或涉“統計腐敗”

近日,國家統計局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國家統計局表示,此舉旨在構建新時代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增強統計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充分發揮統計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作用,推動高質量發展(據10月23日《法制日報》報道)。

統計數據造假:“一把手”失察、失管,嚴重或涉“統計腐敗”

隨著“數字經濟”概念的提出和廣泛應用,統計工作的地位日益上升,統計數據也成為衡量地區幹部政績、業績的重要評價指標。然而,近年來,地方GDP“增速高於全國、總量大於全國”的統計亂象持續引起公眾質疑。對於統計數據大幅“失真”的問題,有專家認為,除了重複統計、數出多門和基礎資料不全等客觀因素外,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數字出官、官出數據”的扭曲政績觀。

客觀地說,統計數據存有些微誤差,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的情況是,一些統計數據的誤差很大,甚至存在一些人為修改、多報、虛報的痕跡,目的是通過數據造假,從中獲得不當利益。比如,成為相關者職務晉升提拔的“依據”,在形象上獲得更多的“加分”等。

統計數據造假:“一把手”失察、失管,嚴重或涉“統計腐敗”

統計數據造假現實危害很大,不僅會損害自身公信力,還會令高層作出錯誤的分析、判斷和決策。此外,統計數據造假還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製造了新的不公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統計數據造假呈現問責乏力的狀態。

比如,今年5月20日,國家統計局通報寧夏靈武重大統計造假案件:處分處理42名責任人,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幹部8人。在該案中,除了兩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降為科員外,其餘的處分均為政務警告、政務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等。這種黨紀政務處分,對很多人而言,屬於只傷“皮毛”不傷“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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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為,對於統計造假的人和事,不能止於黨紀政務處分,特別是問責的“板子”不能只打在主管領導和具體辦事人員身上,還要依法依紀追究“一把手”失察、失管的責任。今年7月19日,國家統計局發佈《關於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對17名官員啟動集體問責。其中,時任應縣縣委書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時任應縣縣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分管統計工作的副縣長和分管經信工作的時任副縣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因數據造假,縣委書記、縣長、兩名副縣長同時被處分,在全國尚屬首次,體現出了問責力度的大幅提升。

基於此,筆者以為,我們的制度設計和問責尺度都應當大力提高統計數據造假的違法違紀成本,對於嚴重造假者,不排除以“統計腐敗”論處,以此保證各地統計數據,真正做到實事求是。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唐衛毅 編輯:張 一 監製:胡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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