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和公民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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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談到綠卡,很多人都會將它自動理解成美國國籍,事實上綠卡與美國國籍是全然不同的兩個概念。美國綠卡,即美國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國境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身份證件,並不等同於其擁有了美國國籍。而美國國籍是指個人擁有美國公民的身份,享有美國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

區別一: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這是綠卡與公民最主要的區別。

最近希拉里和川普為了總統寶座撕逼大戰打的比紙牌屋好看100倍,不少華人也紛紛對兩位候選人作出了自己的評價,只是很多人在評論的最後不得不加上一句:沒法投票!

沒錯,在美國只有美國公民才有投票權。而綠卡持有人不可以。投票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舉凡總統、州長、市長、鎮長、議員等,全部由公民投票選舉產生;各種法案,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法案,也需要選民投票表決。在有些競爭激烈的州,選民對自己手中的一票看得很重。綠卡持有人不是公民,所以就不能選舉自己心儀的候選人,也無法就與自己利益相關的法案投下一票。

所以這些年,更多新移民受到鼓勵參加公民考試,為了華人在美國能有更多的話語權投出自己寶貴的一票。

區別二:只有公民才可以給直系親屬申請綠卡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對於公民來說,為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這三類直系親屬是不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其他種類的親屬關係都需要排期。即使兄弟姐妹尚未成年,並且在中國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他們只能作為親屬移民第四類申請移民,此類簽證的排期約為13年時間(目前只處理到2003年 )。

綠卡持有人是不能為其父母申請移民的。親屬移民只允許綠卡持有者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申請移民。綠卡持有者不能為父母及兄弟姐妹申請移民。

區別三:公民的就業與福利比綠卡好?

雖然綠卡和公民在交稅上是一樣的。但是對於工作權利上還是小有區別的。許多敏感部門和核心要職,如政府單位、軍隊、國防、外交、高科技和核心實驗室,基本都是公民才有資格申請。

在福利方面,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雖然待遇一樣,但是,如果永久居民一次離開美國超過六個月,養老金就可能被止付。如被驅逐出境,養老金就會被取消。美國公民則不需要擔心。

區別四:去其他國家的簽證規定不同

美國護照可免籤174個國家,就算只拿美國綠卡出行還是有一定便利的

加拿大Canada美國永久居民:持綠卡及有效護照免籤180天

墨西哥Mexico美國永久居民:持綠卡及有效護照免籤180天

洪都拉斯Honduras美國永久居民:持美綠卡及有效護照免籤90天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美國永久居民:持美國綠卡及有效護照免籤30天

區別五:綠卡不得離開美國時間過久

2015年曾流傳過一種說法,聲稱美國綠卡持有者離境在原居住國停留時間或將從原來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後來被不少媒體闢謠。不過我們只能說,通常情況下,當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海關不會對其進行永居意向的重新審查,予以放行。

但是事實上,綠卡持有者依美國法律規定仍是“外國人”,“你要來我家,我不一定要讓你來”。這樣就會出現只回國不到三個月就被警告或者“上繳”綠卡的事件發生。

持綠卡最長可離境多久?規定是離境超過一年者需事先申請I-131回美證,即俗稱的“白皮書”。超過六個月者需以報稅紀錄等證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國的意願。 所以事實上究竟可離境多久,並沒有明確規定,但移民官權力大,說不準入境就不準入境,即使申請了回美證丶證明有居住意願丶即使出境不到三個月,移民官都有權決定不讓入境,甚至當場沒收綠卡。

移民官可以沒收綠卡,但沒有權利取消綠卡持有人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在海關被沒收,並不代表失去永久居留權,而是進入“取消永久居留權遞解程序”,失去居留權與否,需留待移民法庭決定。

而對於美國公民來說,以上得信息就不用管了,國外待多久政府是不管你的,只要所在國同意,想待多久就多久。

區別六:綠卡犯罪會被驅逐出境

絕多數人都不願犯罪,但也許在錯誤的時間丶錯誤的地點丶我們成為某種情況的犧牲品,但作為美國公民,不會被驅除出境。美國公民也不必擔心綠卡丟失或長期在國外居留而無法回美。

對於綠卡持有者,實際上任何一項犯罪行為,哪怕是欺騙,只要被定罪,就有可能導致被驅逐遣返的法律程序。

說了公民這麼多好處,為什麼現在這麼多華人都不想入籍,只想拿綠卡呢?那是因為對許多在美國的華人來說,單單擁有綠卡已對他們的生活、工作等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雖然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只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上面談到的區別。所以對那些沒有參政想法的華人來說,入不入美籍看起來差別並不大。

除此之外,保留中國國籍的中國人回國時也十分地便利。正所謂“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許多來自大陸目前在美國生活的華人,寧可保持中國公民身份。現行的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而這些華人因為經商、省親、學術研究或旅行觀光之需,每年進出中國,甚至往返多次。在這種情況下,拿綠卡當然比拿美國護照方便得多,不但免去辦中國簽證的麻煩,且可以省下逐年上漲的簽證費用。



臺灣Dani


美國移民:簡單的說,就是原來是其他國家人,後來搬到美國去長期居住的人。(後來可能也歸化成美國人)

美國公民:就是有美國護照的 美國人。他可能是美國出生,也可能是移民之後,歸化拿了美國護照。

移民這個詞,對於歷史上美國人來說,幾乎除了原住民的印第安人,全都是 移民或移民的後代。只是來自不同的國家與先後罷了。

至於公民,那就是美國憲法規定的,誰能擁有美國國籍(美國護照)。出生在美國的人,無論他父母有沒有美國籍,嬰兒都自動取得美國籍。以及符合美國人在境外生的小孩,也能取得美國及。第三種,就是移民取得長期居留(綠卡)的人,滿了年限與考試等手續以後,歸化成為美國人。

至於,美國公民的權力義務什麼的,就不浪費大家時間了。簡單的說,就是,公民有美國護照、公民可以選舉投票、公民有義務要當陪審團、公民男子會被徵兵。而沒拿到公民的綠卡,以上這些都沒有。但是,交稅,則是都一樣的,美國是萬萬稅國家。


臺美大小事


移民就是國外的公民去美國生活工作。

拋開偷渡的,投親的的,這些不談,移民可以簡單分為兩種,第1種是拿了綠卡但沒有入籍,第2種是加入了美國籍。

入籍就成了美國公民,可以享受美國公民的一切權利,也要承擔一切義務,但美國有規定,在外國出生的人不能擔任總統,除了競選總統不行,其他都沒問題。

競選總統需要在美國本土出生,35歲以上,在美國生活過14年以上。

如果只是拿了綠卡作為移民,沒有公民身份,可以享受福利,必須交稅,但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不用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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