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放鬆樓市調控 違背“只住不炒”大原則了嗎?

4月10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劃》的通知,對房產調控做了適度鬆綁,其中引人關注的有兩條,一條是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後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2018年4月18日之後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

另外一條是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條件的,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存限制。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校大學生辦理落戶手續後,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

青島放鬆樓市調控 違背“只住不炒”大原則了嗎?

很多專家懷疑此次青島發佈的規則能否持續下去,果不其然,在4月14日,就修改了規則,取消了人才落戶的放鬆條件,儘管在“一城一策”的背景下,如果樓市政策出臺過於隨意很容易觸碰政策底線。

景暉智庫首席經濟學家胡景暉認為,本著“只住不炒”的原則,其實今天青島購房政策的調整,應該把限售年限調整這條撤回,因為限售與“炒房”密切相關,人才購房政策的放寬應該保留,因為滿足老百姓的剛性居住需求符合只住不炒的原則。

從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再到復工復產,在房住不炒的原則下,房地產的政策是有必要做出調整的。在拉動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中,如今出口受到了限制,對經濟的刺激作用更依賴投資和消費,比如國家的新基建建設、消費券的發放,夜間經濟的提振等等,客觀的講要想真正的啟動國內的消費市場,還應該從汽車和房產這些大項著手。

青島放鬆樓市調控 違背“只住不炒”大原則了嗎?

在堅持“只住不炒”、“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因城施策”的政策機制下,在經歷了2017年房價過快上漲之後,我們加大了調控力度,然而對於合理的自住型購房消費需求的限制過於嚴苛,特別是今天70%的需求都是改善性需求。

胡景暉表示,從貸款購房來看,二套房的貸款比例只有20%-30%,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再加上銀行認房又認貸政策,如果使用過一次購房按揭貸款,即便名下沒有房產,即便還清了所有貸款,貸款條件也會按二套辦理,如果有兩次貸款記錄,那麼連再貸款的資格都沒了,這些都是應該改進的;在銀行利率上,國家通過公開市場操方面降準20個基本點,應該把首次置業的利率恢復市場基準利率;加大土地供應,同時取消限地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穩定地價,也能夠增加土地成交量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和農村宅基地都可以以市場化的原則進入土地流通市場。

在預售證發放的過程中,為了提高效率去庫存,在原有預售價格嚴格管控的基礎上,也可以有所放鬆。未來各個城市之間的優質產業的爭奪、優質人才的爭奪還會持續,在戶籍待遇方面,給與符合條件的優質人才落戶,更有利於勞動力這樣一個重要生產力要素在城市之間的流動。­­

整體而言,限購、限價、限貸、限售、限商,都可以做適度的調整,同時加大土地供應,平抑地價,平抑房價。在“只住不炒”的大原則之下,真正地讓房地產在抗疫之後的經濟恢復中發揮重要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