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樂於分享、慷慨大方。
但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家長卻為孩子不懂分享而苦惱。
孩子不願分享時該怎麼辦?該怎樣更好的去培養孩子的分享意識?
學會分享的主體是孩子,但是家長在教孩子懂得分享的過程中,也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
閱讀今天的文章前,簡慧愛邀您思考:
● 您的孩子是否出現過拒絕分享的行為?
● 孩子為什麼會拒絕分享?
● 您一般怎樣引導孩子分享?這些行為有效嗎?
“跟孩子說了很多次玩具要大家一起玩都不管用,到底怎麼才能教會寶寶分享啊?” 前兩天在簡慧愛的家長群裡,一位家長向大家討教引導孩子分享的有效姿勢。
看過我們此前的科普文章的爸媽們都知道,2-3歲是孩子“物權意識”的發展階段。這個階段,孩子對物品的歸屬有了認知,十分在意自己的物品所有權。
美國有一首有趣的兒歌,叫做《幼兒所有權法則》——
如果是我喜歡的,就是我的;如果東西在我手中,那就是我的;如果能從你手中奪過來,那東西就是我的;那東西我剛拿過來,就是我的;如果東西是我的,不管怎樣它永遠不會是你的;如果我在搭積木,所有的積木都是我的;只要看來像我的,那就是我的;如果是我先看到的,那就是我的;你的玩具放回原處時,它自動變成我的;如果東西損壞了,那就是你的。這首兒歌裡體現的就是2-3歲孩子的“物權意識”。
如果父母在這個階段強迫孩子分享自己的玩具、用品、食品等,通常都會遭到孩子的強烈對抗,就像很多家長說的“怎麼都不管用”。
有了物權意識後,為什麼孩子就不願分享了呢?
實際上,心理學研究表明,孩子的物權意識越強,越願意分享。但前提是,孩子要有足夠的物權安全感。
所謂物權安全感,就是孩子知道自己的玩具借給他人後,不等於它就變成對方的,玩具最後還會回到自己的手上,玩具的物權還是自己的。
孩子對自己的玩具歸屬越有安全感,分享願意就越高。
當孩子已經知道哪些東西屬於自己,但如果他認為,自己的玩具借給別人後,它就變成了別人的,再也不會回到自己手上,他就不會願意分享。
所以,不是孩子不願分享,其實是家長在引導分享時的姿勢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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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長引導孩子分享的姿勢
如何有效引導孩子分享這個問題,不僅讓很多家長頭疼,其實連大明星俞灝明也搞不定。
在《超能幼稚園》中,俞灝明作為幼稚園的老師,發現班上的雲飛小朋友不懂得謙讓也不願意分享,於是不斷跟雲飛小朋友強調規則、不要自私,要學會分享等等,他是這麼操作的:
俞灝明老師在教導雲飛謙讓、分享時,使用了“威逼利誘”的招數。
但是這樣真的有效果嗎?
雲飛不僅沒按俞灝明的要求去做,反而鬧得越來越兇了。
沒過多久,俞灝明老師就從耐心說服到忍無可忍的發飆。
這一幕和生活中很多父母教育孩子分享的情景很像。
一些父母為了讓孩子學會分享,也會用說教甚至威脅的方式強行要求他“分享”、“謙讓”。
這些方式要麼進一步激發了孩子的反抗意識,達不到想要的結果;要麼是孩子最後妥協了,內心卻不能理解,把孩子指引到了一條陰奉陽違或自我否定的道路,給孩子的成長埋下更多隱患。
那麼問題來了:
什麼才是引導孩子分享的正確姿勢?家長們究竟該如何引導孩子分享呢?2
智慧家長這樣引導孩子分享
希望孩子具備分享精神,家長的姿勢很重要。
增強孩子的物權安全感
家長想讓孩子有分享的意願,首先要先學會保護孩子對物品的安全感。
家長需要充分尊重並接納孩子表現出來的“物權意識”,可以給孩子準備一個儲物櫃存放自己的物品。
當自己或別人想要孩子的東西時,家長要先詢問孩子的意見,並且完全尊重孩子的意見,不強迫寶寶把玩具給予他人。
只有孩子知道,屬於自己的東西任何時候都是自己的,自己有物品的絕對支配權時,孩子才可能願意分享給別人。
如果家裡有小朋友要來做客,家長可以提前跟孩子商量,問問哪些玩具是他願意跟別的小朋友分享的,哪些玩具是他不願意分享的。
在此前的科普文章中,我們就分享過一位家長的煩惱:
“朋友帶著孩子來家裡做客,我把自家孩子的玩具汽車拿出來,給朋友的孩子玩。結果孩子跑上來一把把汽車從朋友孩子手中搶走了,把朋友家孩子嚇得哇哇大哭。我趕緊教育孩子要懂得分享,他不依不饒,又哭又叫,場面特別尷尬。”
這個案例中,如果家長提前諮詢過孩子,和孩子一起把玩具分好類,只把孩子同意、願意分享的玩具拿出來,充分尊重了孩子的個人意願,孩子就不會有牴觸情緒,也就不會出現這樣尷尬的場景了。
很多家長會說“一開始是商量好的,臨了,他又反悔。”
如果遇上孩子改變分享意願的情景,家長切記不要強迫孩子繼續分享,或者用“怎麼說話不算話”等詞彙貶低孩子,把物權意識上升到道德層面。
可以用示範的方式引導孩子去分享,比如說“快讓弟弟看看你的超級飛俠有多厲害!”“你的城堡堆得這麼漂亮,快給妹妹介紹一下,這個地方是用來幹什麼的?”……孩子就不會有“失去心愛寶貝”的牴觸心理,更願意和小夥伴一起玩。
培養孩子的物權邊界意識
物權意識和物權安全感建立好後,家長可以通過遊戲讓孩子明白什麼是“自己的東西”、“別人的東西”、“大家的東西”,瞭解物權的邊界。
自己的東西:我有絕對的掌控權,可以選擇與小夥伴一起玩,也可以選擇不給他們玩,沒人可以強迫我。 別人的東西:同樣,別人也有捍衛自己的物品的權利,就算我想玩,別人也有權利不給我玩。大家的東西:公共場所的東西屬於大家的,我不能獨佔。可以遵循先來先得,輪流玩耍的規矩。
● “拿走”“送回”的訓練
在家時,可以和孩子多做一些類似“借玩具”的訓練:
一開始是爸爸媽媽之間的示範,比如:
爸爸向媽媽借圍巾披一披,之後再還給媽媽。媽媽向爸爸借帽子戴一戴,再還給爸爸。然後,再把這種“拿走”與“送回”的訓練轉移到孩子身上,嘗試向孩子借東西,比如:
爸爸向孩子借積木玩一玩,在規定的時間內還給孩子。媽媽向孩子借公仔玩一玩,在規定的時間內還給孩子。讓寶寶借走自己的東西,在規定的時間內再要回來。當然,在借東西的過程中,物品的所有者都有說“不”的權利。如果孩子說了“不”,也要尊重孩子的意願。
當寶寶意識到借出去的東西,不會消失還會回來時,才願意嘗試分享。
● “輪流玩耍”的訓練
可以用家裡新買來的玩具做“輪流玩耍”的訓練: 家長和孩子一起決定好先後順序,和每人的遊戲時間。定好鬧鈴,等到鬧鈴響起後,就要主動把手裡的玩具給下一個人玩。
對於大家可以同時玩的玩具,就要和孩子制定好遊戲規則。在進行遊戲時也要相互提醒,遵守規則,不搶不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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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體驗到分享的快樂
家長在和孩子進行分享訓練的過程中要遵從孩子的意願,重要的不是讓孩子有分享的動作,而是讓孩子體驗到人際之間互惠互利的樂趣和必要性,明白分享是美好快樂的。
家長日常在和孩子分享物品的過程中,可以向孩子表達自己分享後的感受,引導孩子體會分享中的美好。
比如在家吃東西時,家長分給孩子一份,然後問孩子:“爸爸媽媽把東西分給你,你開心嗎?”當孩子用口頭語言或者點頭等肢體語言表達“肯定”的感受時,就接著告訴孩子:“跟你一起分享,也讓我們很高興。”
當孩子做出分享行為或者通過分享得到了更多快樂時,家長要及時給予認可和鼓勵,幫助孩子體會分享後給對方帶來的快樂,強化分享行為。
比如:
“看,你的積木讓媽媽搭了一個漂亮的城堡,謝謝你。”“你今天把玩具拿給小妹妹一起玩,小妹妹玩得很開心,我替小妹妹謝謝你。”任何時候,最好的教育都是循循善誘,只有當孩子明白分享的意義,感受到分享的快樂,才會主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