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面臨拆遷,田沒有了,老農住進高樓大廈,以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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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部分農村面臨地方拆遷,地方政府都會根據國家政策,進行拆遷補償給農戶,同時也會重新安置好生活環境。

不過,以後可以依靠子女進城打工掙錢撫養老人或六十歲以後,可以領到地方政府發放的養老金過生活。如果家庭生活有困難的,根據情況,有些家庭可以領到家庭生活困難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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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個問題?拆遷了,田地還可以繼續種植嘛,只要沒有進城,就近安置田地可以繼續承包經營到2057年,農村人家都住進樓房了,不也照樣在種地嘛!又沒有人收回你土地,簡直是找心操,沒事找事!

現在農村拆遷,都是“撤村並村”、“撤村並鎮”、“扶貧搬遷”、“美麗鄉村建設搬遷”。大多數農民都會就近安置,離承包土地不遠,土地承承包合同不變,承包期限不變。在我們當地有人家離承包地十公里,每天下地幹活要開著私車、農機下地,農作物收割後直接運到收購點銷售掉,也不曬不揚場了,化肥、農業機械都搭建簡易庫房堆放、停放。以後如果子女願意繼續種植還可以繼續種植,子女如果不願種植,可以流轉出去收租金,也可以將土地作為股本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當股東收紅利,再不濟還可以將土地交給社區,有償退出土地承受經營,社區也會給予適當補償的。農村土地徵用、徵遷,國家會給予補償的,會妥善安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農村土地徵用、徵遷,被徵用的土地農民會獲得補償的,補償分三個部分:

(1)土地補償費,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發展水平、土地價格制定補償方案和補償標準;

(2)安置補償費,也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各類因素制定補償方案和標準;

(3)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值多少錢補多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第5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費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保障農村居民的權利和合法住房財產權利,妥善安置好農民生活和居住後,才能拆遷。拆遷協議必須與村集體成員平等協商,達成共識,歸願簽訂拆遷協議。拆遷補償方案、補償款發放必須公開、公示、公平,接受群眾監督。拆遷補償可以以貨幣方式補償,也可以以安置房進行補償,必須先補償後拆遷,使農民居住有改善,尊重農民意願的原則。徵遷補償必須聽取農民、農村集體成員及利害關係人意見,舉行聽證依法、依規拆遷。

農村面臨拆遷是好事,許多人求之不得,竟然還有人無病呻吟,在這搞笑!光拆遷款就夠農村老人養老了,一輩子也花不了,許多人就是靠拆遷一夜暴富,成為百萬富翁了,大家希望拆遷,指望拆遷,盼望拆遷,你卻害怕拆遷,你真有點“二”。


長江三農


農村有句老俗話說得好:“小雞不尿尿,各有各的道”。農村面臨的搬遷,田沒有了,農民搬進了高樓大廈,以後的日子怎麼辦呢?

我就認識了兩位農村人,面臨搬遷的農村人,他們有各自的生財之道,第1位是煙臺招遠西呂家已經面臨搬遷的老農,79歲的高齡了,他說他家裡搬遷要分4座樓,他是一位農村79歲的孤寡老人,無兒無女和大哥一家生活,但是他的老房子搬遷也能分兩座樓,他現在沒有工作,但是他就是擺弄著大哥家裡的半畝果園和菜地,種點應季的蔬菜,到西呂家集市上來賣維持生活,估計又老了不能動的那一天,得把房子給大哥家兒女,靠侄子侄女們養老的。

第二對,是我剛剛認識的李哥夫婦,我們這裡附近農村搬遷。是龍王廟下水庫的村民。他們的搬遷待遇很好,兩口子已經60歲了,兩個孩子已經成家,他們兩口子老婆去飯店打工,一個月2000多,老頭給物業收水電費,看大門兒一個月3000,雖然政府給他們一年18,000的安家費,租房子住,可是老兩口很節約。小區物業免費給他們的一個車庫和一個小草屋做飯,兩年省下來36,000。兩年以後搬遷入新房,家裡還能分兩座樓,他們現在就是靠自己還能動,多打點工賺點錢。自己老了幹不動了,就用這些攢起來的錢養老,再有兩個女兒貼補一下生活。

他們村很多人五六十歲的都出來打工,因為田地沒有了,村裡規定說要分房,1~2座樓,他們可以留一座居住,剩下一座給兒女或者賣掉養老,現在趁著還能夠幹活,先賺一些錢存著,以備不時之需。平時生活也挺節儉的,健康養生攢錢,省得到老了沒有生活來源,得依靠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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