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攤販未登記,三臺縣檢察院對三臺縣樂安鎮人民政府怠於履行職責案提出訴前檢察建議

三臺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三臺縣樂安鎮農貿市場內以及街道上多家食品攤販未依法進行登記,也未辦理健康證明,大量可直接入口的食物直接暴露在空氣中,形成食品安全隱患;部分攤販在道路邊進行佔道經營,不時有百姓駐足,影響車輛通行,造成交通安全隱患。針對三臺縣樂安鎮人民政府怠於履行職責的行為,三臺縣人民檢察院向樂安鎮人民政府提出訴前檢察建議。在收到檢察建議後,樂安鎮人民政府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出臺整治方案,對上述問題進行有效整改,消除相應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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