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出言辱罵、摩托闖卡撞傷民警,阻礙執法被嚴懲!

在交通民警日常執法工作中,個別駕駛員為逃避交警檢查悍然闖卡,或面對處罰出言辱罵,最後自食其果。4月13日,就有兩名司機因阻礙執法被嚴懲。

摩托車闖卡撞傷民警

貨車司機出言辱罵、摩托闖卡撞傷民警,阻礙執法被嚴懲!

4月13日上午,在三環主路潘家園橋北,朝陽交通支隊呼家樓大隊民警正在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此時,劉某某(男,39歲)駕駛摩托車遇交警檢查加速闖卡,將正在對其攔截的民警侯生撞傷,後劉某某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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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劉某某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貨車司機辱罵民警

4月13日下午,在京滬高速大羊坊收費站,一輛貨車因環保未達標、進入禁行道路行駛及車身超長的違法行為,被朝陽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民警賀金勝查處。該車駕駛人徐某某(男,50歲)面對處罰拒不配合,並對民警賀金勝出言辱罵。

目前,徐某某已被大興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其交通違法行為,朝陽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已依法進行處罰

民警執法權威不容侵犯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貨車司機出言辱罵、摩托闖卡撞傷民警,阻礙執法被嚴懲!

《規定》明確:

  •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
  • 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
  • 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

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經濟社會運行秩序加快恢復,交通流量快速回升。為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請大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同時希望市民群眾理解、支持並配合民警執法,對於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違法犯罪行為,北京警方將一律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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