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應急管理局加強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朔州市應急管理局從嚴格執法、落實責任兩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井下爆炸物品事故發生。

一方面,管理部門嚴格執法,認真履行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對涉爆企業進行“逐單位、逐部位、逐項、逐點”細緻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整改意見,儘快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無法確保安全生產的,堅決依法停止供應、使用井下爆炸物品。及時掌握使用單位的保管員、安全員、爆破員“三類”人員思想狀況和人員交際等情況,對發現有可疑情況的人員,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嚴防井下爆炸物品流失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將煤礦井下爆炸物品納入日常執法檢查和各類專項檢查工作範圍內,嚴厲打擊井下爆炸物品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發現不屬於應急管理部門管轄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另一方面,要求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管理機構,充實工作人員,把責任和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員工和每一個工作環節,確保管理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制定嚴密的工作措施,嚴查細排,切實加強井下爆炸物品的儲存安全管理、運輸安全管理、使用安全管理及現場爆破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排查爆炸物品在井下運輸、貯存、領退和現場爆破作業等過程中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對查出的隱患造冊登記,逐條逐項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煤礦主體企業定期開展井下爆炸物品專項檢查,切實解決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朔州市應急管理局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制定和完善煤礦企業井下爆炸物品管理應急值守方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和出入井檢身制度,關鍵崗位做到24小時值守,嚴禁將井下爆炸物品非法帶出井。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或遇有重要緊急情況能及時報告、啟動預案、有效組織、快速反應、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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