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三代,車禍喪生,鉅額遺產,四代同堂,爭得不可開交!-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3年前的冬日,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

  奪走了臨海一家

  祖孫三代四口人的生命。

  這場變故,

  讓這個四世同堂的幸福家庭支離破碎,

  遺產繼承的糾紛還讓這家人對簿公堂。

  一場車禍奪了祖孫三代四命

  2017年年底,一場意外交通事故給臨海人李霄一家帶來了很大的變故。

  當天,李霄帶著父母李正、王芬和小女兒李悅駕車出行。在一個紅綠燈路口,幾輛車停著等紅燈,李霄也停了下來。

  突然,後方一輛工程車疾馳而來,在毫無剎車跡象的情況下,工程車直接撞上了前方車輛,巨大的慣性推著前車滑行了十多米後才停下。

  在車禍中,李霄的車是直接被工程車追尾的那輛,車子經劇烈摩擦冒出火光,很快燃燒起來,現場十分慘烈。

  這起突發的意外交通事故,毫無預兆,李霄車子中的祖孫三代4人均不幸遇難,那年,李霄34歲,李正和王芬50多歲,李悅才4歲。

  四世同堂為遺產繼承起糾紛

  李霄的家庭是四世同堂,其樂融融。李正和王芬育有一兒一女李霄和李真,王芬的父母王力和方紅依然健在,事發當年70多歲。李霄有兩個女兒,都是“10後”。

  這場變故,讓這個大家庭支離破碎,隨之而來的遺產繼承也成了這家人眼中一個複雜的難題。遺產繼承的分割,眾口難調,原本的一家人因遺產繼承引發糾紛鬧到了法院。

  2018年底,李霄的妻子徐丹和大女兒李佳將李真、王力、方紅三人一併訴至法院,李霄、李正、王芬、李悅同時離世,沒有遺留遺囑,母女倆要求對其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社保餘額、保險理賠款進行分割。對此,李真、王力、方紅提起反訴,“李正、王芬名下尚有3間房屋、股票、村裡的分紅等未作分割,要求一併審理。”

祖孫三代,車禍喪生,鉅額遺產,四代同堂,爭得不可開交!

  遺產繼承份額終於敲定

  “在這起案件中,關鍵要明確各個被繼承人死亡順序,每個繼承人涉及到多少份額,案件中的財產哪些可以繼承,按照什麼方式來繼承等問題,都是需要全面考慮的。”經辦法官傅煊說,案子審理期間,雙方曾申請庭外和解3個月,又因案子的複雜性延長了審限,但一直沒有達成和解。最終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進行遺產分割,確定各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份額。“因該事故中存在碰撞與火災情形,已無法確認事故中不幸身亡的4人死亡的先後順序。配偶、子女、父母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同時繼承,我們按照法律規定推定4人的先後死亡順序,若繼承人死亡,則可以轉繼承。”

  據此,法院推定李正、王芬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李正的繼承人為李霄、李真,王芬的繼承人為王力、方紅、李霄、李真。之後為李霄死亡,繼承人為徐丹、李佳、李悅。李悅最後死亡,繼承人為徐丹。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因沒有證據證明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應適用法定繼承。各方當事人也明確表示按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遺產。

祖孫三代,車禍喪生,鉅額遺產,四代同堂,爭得不可開交!

  李正、王芬部分股票資產

  這筆遺產,有近900萬,各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份額為:李正、王芬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按總額分配,李正的繼承人李真1/4、徐丹1/6、李佳1/12,王芬的繼承人王力1/8、方紅1/8、李真1/8、徐丹1/12、李佳1/24;李正個人財產部分,繼承人李真1/2、徐丹1/3、李佳1/6,王芬個人財產部分,繼承人王力1/4、方紅1/4、李真1/4、徐丹1/6、李佳1/12。

  接下來則要明確哪些是遺產,可以繼承,哪些是基於身份關係的利益,不能繼承。

  1

  遺產一

  李正、王芬的銀行存款、理財產品、股票系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遺產,依法進行分割。

  2

  遺產二

  涉訴房屋系李正、王芬死亡時遺留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遺產範圍,依法可予以繼承。但涉訴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三被告作為非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不享受該土地的使用權。

  3

  遺產三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李正的社保餘額作為其個人財產,屬於遺產。

  4

  遺產四

  李正、王芬夫妻倆生前均投保了人身保險,其中王芬的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而李正的保單身故受益人為王芬,法律規定“受益人和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法院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兩人保險的情況都符合保險金作為個人遺產的情形,因此法院認定兩人的人身保險保險金分別為個人財產,屬於遺產。

  被繼承人所在村的分紅金額,雙方未明確舉證,且村集體分紅可能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有關,故雙方可另行解決。

祖孫三代,車禍喪生,鉅額遺產,四代同堂,爭得不可開交!

  經審理,近日,臨海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按照相關份額繼承各自被繼承人的遺產。案件判決後,雙方對判決結果均表示認可,困擾了這家人許久的遺產繼承問題終於塵埃落定。(文中當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