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龍嘯雲給人的感受,他比李尋歡更有血肉

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越深愛,越卑微。

這幾個字,用在龍嘯雲身上,再合適不過。

無論讀多少遍《小李飛刀》,我對龍嘯雲的感覺,從來都不曾生氣、憤怒,也不曾鄙視、輕蔑。

我所懷有的,只是悲嘆。

一個出場時光明磊落、一身正氣的俠客,自遇上愛情後,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一個陰險狡詐、卑鄙無恥,過得憋屈、死得窩囊的卑鄙小人、偽君子。

那個龍嘯雲深愛的女人,在他的心目中,是一個天仙,是一個絕世完美的聖女。

自從看到她的那一眼,光彩的人生,瞬間黯然失色,高尚的人格,瞬間變得卑微。

用了一輩子的努力,努力做一個完美的男人,努力做一個人人敬仰的男人,只為了證明自己的不凡。

所有一切,只是為了證明自己,完全能夠配得上她。

為了討好一個人,他努力爭取全世界。

而對於那份乞求來的愛情,對於那個別人施捨給自己的女人,對於自己內心深處,那無時無刻、無邊無際的卑微。

面對所有這些,龍嘯雲活得面目全非,活得處心積慮。

我本俠客,奈何情深?

只為了滿腔的愛,只為了深愛的人,我出賣了全世界,也出賣了自己。

龍嘯雲的一生,只做了兩件事:拼命想要,逃離李尋歡的陰影;拼命想要,抓牢林詩音的愛情。

可惜,這兩件事,他都沒做成功。

不然,他也不至於為此,真的拼上了性命。

這樣更悲慘!

他用盡一生的時間,最後搭上性命,想要做的兩件事,竟然沒有成功一件。

嗚呼!

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人都是這樣,總喜歡給自己,設定各種各樣的目標,以為自己很行,以為自己什麼都可以。

直到最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那麼的不切實際,那麼的無能為力。

不知道龍嘯雲臨死前,有沒有想過自己一心要做成的那兩件事,又有沒有後悔過———這輩子遇上了李尋歡,愛上了林詩音?

龍嘯雲出場時,本是個浪子,一個浪子俠客。

他在李尋歡重傷不支時,以一柄銀槍,活挑了“外關三兇”之一的大凶卜霸,救了李尋歡的性命,又盡心治癒了他的傷勢,一路護送他回家。

從此,龍嘯雲不但是李尋歡的恩人,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也就是從此,龍嘯雲的整個命運都改變了,他不再是一個浪子,他從此,住進了李尋歡的家裡。

他不再孤單,他有了李尋歡這麼一個好朋友。

他也不再寂寞,他愛上了李尋歡的未婚妻林詩音。

他本是浪子俠客,本是跟李尋歡意氣相投、惺惺相惜,兩個人又都年輕。

所以,他與李尋歡自然把酒言歡,訴不完的衷腸。

所以,他住進了李尋歡的家裡,然後他就遇上了林詩音。

他從來都不曾聽說過、不曾詢問過、不曾想到過、也不曾感覺到李尋歡和林詩音的關係。

他只是看到林詩音以後,再也沒有了一點察言觀色,一下子陷入愛河。

一切發生得,那麼突兀,那麼盲目。

龍嘯雲就是這麼突然地,愛上了林詩音;突然一個鐵錚錚的漢子,為情所困;突然一條大漢,就這麼因相思病倒了;突然就去求好朋友李尋歡,將“表妹”許配給他……

愛情就是這麼地令人盲目。

一旦愛上了一個人,你就像失掉了雙眼,失掉了雙耳,失掉了所有的五官,失掉了其他任何的感覺,甚至失掉了靈魂。

更何況,一個年輕的浪子俠客,一個從未經歷過愛情的男人,哪裡會想到那麼多呢?

就像阿飛,也不是一樣的盲目嗎?

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自從愛上了林詩音,龍嘯雲的命運從此就大轉變,李尋歡的命運也從此大轉變,林詩音的命運也跟著大轉變。

三個當事人的關係,開始錯綜複雜,開始毫無頭緒,也開始猜疑、微妙起來。

龍嘯雲間接拆掉了李尋歡和林詩音的婚姻,間接逼走了李尋歡,間接“贏得”了愛人林詩音,也間接“獲得”了李尋歡的所有家產。

直到多年後,他才終於明白,當初自以為的完美愛情,自以為的完美愛人,原來是這麼“得來”的,是這麼“贏得”的。

一個男人最大的悲哀,莫過於躺在枕邊的女人,心裡一直裝著別的男人了。

原來,所謂的完美愛情和愛人,只不過都是假象。

只是得到愛情的軀殼,卻沒有一絲一毫的靈魂;只是得到愛人的人,卻從來沒得到過她的心。

自己的好朋友李尋歡,為了成全自己,犧牲了那麼多,放棄了那麼多,甘願承受那麼多,他那麼高尚,那麼偉大,那麼義氣,而自己呢?

相比起他的高尚,他的偉大,他的義氣,顯得自己是那麼的自私、自利、無恥、不義,自己簡直就是一個小人,還算是個什麼俠客呢?

自己還算是個男人嗎?!

本來自己在愛人林詩音面前,已經卑微到地了。

而好朋友李尋歡越偉大,越對自己深情厚誼,自己就越渺小,越抬不起頭來。

龍嘯雲意識到這些的時候,一切都晚了,木已成舟,他不知道自己怎麼做人了。

在李尋歡面前抬不起頭,在知情人面前抬不起頭,甚至在林詩音面前,也無地自容。

可是,他愛林詩音,愛得深刻,愛得發狂,只是愛她,愛一個人又有什麼錯呢?

錯的是人!

首先,錯的是自己,自己橫刀奪愛,搶走了好朋友的未婚妻,自己對不起好朋友,自己也對不起江湖俠義,對不起做人的原則,甚至對不起自己的自尊心。

所以,龍嘯雲加倍努力,加倍愛林詩音,加倍對林詩音好,加倍鑽營。

名望、權力、地位、財富,他覺得有了這些,他可以找回他的自尊心,找回他的底氣。

這樣,他不但可以贏得,林詩音對他發自內心的愛意,也可以彌補,他在李尋歡面前的渺小。

其次,錯的是李尋歡,他一開始就應該說清楚他和林詩音的關係,他不應該如此成全自己,結果卻使自己陷於不義。

他更不應該,從此再出現在,他和林詩音的生活中,甚至生命裡。

所以,當李尋歡十年後,從關外又突然回來,突然站在龍嘯雲的面前,龍嘯雲的心裡,充滿著的不是驚喜,而是嫉妒,是害怕,是怨恨!

他發現自己苦心鑽營了十年,依然渺小如塵埃;他恐懼愛了十年的妻子,會忽然在某天,悄然消失在自己的生命裡。

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你既已走了,為什麼又要回來?”

這句話,不僅是林詩音的心聲,更是龍嘯雲的心聲。

既然趕不走,最好的辦法,便是殺之。

朋友和愛情,孰輕孰重,誰能說得清?誰能掂量?誰又能從容面對呢?

可是功夫不如人,而且直接殺之,更怕失掉妻子的心。

所以他就機關算計,各種騙局,陰險狡詐、卑鄙無恥的手段花招使盡。

所有人都認為他忘恩負義,一心除掉他的好朋友,其實他心裡清楚,他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愛情,為了守住自己的愛人林詩音。

他還為了逃離,李尋歡帶給他的陰影,也為了療愈,自己受傷已久的、作為一個男人的自尊心。

深沉的愛情,使他變成了卑鄙小人。

一個小人,結交的只能是小人,能被其利用的也只能是小人。

而小人,做大事,怎麼能成功呢?

所以儘管龍嘯雲,費盡心思,還是沒能殺掉李尋歡。

既然小人不可靠,依靠小人成不了事,龍嘯雲就想到了利用大人物,利用大人物胡不歸胡瘋子,和大人物“金錢幫”幫主上官金虹。

但是,被愛情衝昏了頭的龍嘯雲,從來都沒想過,一個小人,又怎麼能利用得了大人物呢?

結果,大人物胡瘋子噁心他、鄙視他,上官金虹更是羞辱他、仇視他,並命令手下看到他,一經確認身份,不可多說一句話,立即殺之。

龍嘯雲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利用別人的結果,竟弄巧成拙,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

直到龍嘯雲看到愛人林詩音,為了去救李尋歡而偷偷離開家,兒子也偷偷尾隨離開了家。

龍嘯雲才明白了,自己的處境有多尷尬,才明白了面對眼前的結果,面對自己苦苦奮鬥、維持的家的分崩離析,自己有多無能為力。

家!

自己為什麼追逐名利權勢?為什麼一定要殺掉李尋歡?為什麼用心守護愛情?為什麼因討好愛人放縱兒子?……

不就是為了,能受得住自己的愛人和兒子嗎!?

不就是為了,維持這個家嗎!?

如今,愛人走了,兒子也走了,只剩下了他一個人,和這個空蕩蕩的家。

他的家———昔日的李園,如今的興雲莊。

這個他曾認為人生最成功、最得意的地方,這個他又認識到人生最失敗、最悲催的地方。

也許當初自己本不應該進這個莊園,當初自己不應該接受這個莊園,當初不應該住進就不走了,當初更不應該認為自己,已經真正擁有了這個莊園———就像認為自己,已經真正擁有了個“家”。

擁有?多可笑的一個詞,多讓人自誤的一個詞!

十幾年的心血,十幾年的經營,最後,他真正擁有了什麼?

做朋友,失敗了,因為他對自己的好朋友兩面三刀,一心要置好朋友于死地。

做丈夫,他失敗了,因為他的愛人一直不願做他的妻子,一直以來深愛的,卻是自己一心要殺死的好朋友李尋歡。

做父親,他又失敗了,因為他的兒子不願做自己的兒子,竟也願意做自己一心要殺死的好朋友李尋歡的兒子。

兒子,那個自己從小溺愛放縱的獨生子,卻不願意做自己的兒子,不願意自己是他的父親。

一個父親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失掉子女的敬重,活成子女鄙夷的模樣。

想想真讓人心酸!

他半生拼命,想要逃離李尋歡的陰影,結果不但自己沒能逃離,連自己的愛人和兒子,竟也深陷其中。

他拼命想要抓牢愛人林詩音的愛情,結果她竟要揹著自己、背棄家庭去找李尋歡。

他苦心鑽營的名利權勢,到最後在別人眼裡,竟然都是笑話,自己在別人眼裡是更是一名不值,只被當做一個不入流的無恥之徒,欲殺之而後快。

龍嘯雲:我本俠客,奈何情深?自遇上愛情,我活成了卑鄙小人!

看到這種局面,龍嘯雲終於意識到了,他沒能做成一個好丈夫,沒能做成一個好父親,也沒能做成一個好朋友,更沒能做成一個有權勢的大好人。

龍嘯雲終於意識到了,原來,在這個世界上,自己這個人活著,本就是多餘的!

龍嘯雲也終於意識到了,他欠好朋友李尋歡實在太多,他也欠自己,實在太多。

現在,他只能用血,用自己的血和生命,清洗一切羞辱、一切仇恨,只能用自己不光彩的血和生命,去償還李尋歡,去償還妻子和兒子,去償還所有人了。

沒有呼聲,沒有呻吟,只有血,箭一般自他的喉管流出來。

他的喉管被刺穿,他倒下了,他瞪著殺死他的那十八個黃衣打手,他,死不瞑目!

他是來獻寶的,他身上帶著的是武林至寶《憐花寶鑑》。

可是,他連對方的面也見不上。

別人只把他當做垃圾。

所以,別人把他身上的至寶,也當作垃圾。

龍嘯雲追求的權勢多可笑,龍嘯雲追求的聲名,多可笑!

只有他追求的那份愛情,是那麼凝重!

最後,龍嘯雲的屍體,和他要獻的至寶,一起被黃衣打手用一套很簡單、也很特別的方法,處理了,消失了。

龍嘯雲短暫的一生,也結束了。

龍嘯雲,這一生,乾淨地來,卑賤地去。

為了愛情,拼盡半生,拼盡生命……

只是,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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