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的付出不會獲得幸福,要會索取會要求!

曾經以為,喜歡一個人就要對他好,全心全意為他付出,眼裡心裡只有他,為他可以做任何事。

高中時的他,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我們都在一個縣城讀書,我在一中,他在四中。一到週末,我就複印好一中發的複習資料去找他,和他一起學習。十七歲的我,只要能看到他,我就覺得很開心很幸福。可是,直到高考完,他也沒有表示過喜歡我,好像我們只是好朋友。

大一上學期開學不久,發現班裡一個瘦高的男生,看著很老實很沉穩,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寫了一張想認識他的紙條,紙條經過幾排終於傳到了他的手裡。從此,我們一起自習,一起去公園逛。知道

他愛喝酸奶,早早給他買好餅乾和酸奶;冬天,每天傍晚用電熱棒在口缸裡燒好水倒入水壺裡,裝滿後送去樓下給他洗臉腳用;他感冒了,偷偷買好藥放在他的書桌裡。十九歲的我,只想對他好,傻傻的為他付出。面對我的付出,他的態度卻時冷時熱。我不確定他喜不喜歡我,或許只是我的一廂情願,我的心開始掙扎,半年後,我決定放手。

大一下學期快放假的時候,通過舍友我認識了東北的他,他們是一個英語班的同學。第一眼見到他的時候,我就覺得我以前就見過他,他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才認識一個星期見第三次面,他送我回宿舍在宿舍門口,他問我:“我能和我宿舍的說我有女朋友了嗎?”我說:“可以。”

從此,我的生命裡沒有了孤獨和憂傷,滿滿的是陪伴和疼愛。開始的一年,我們也會爭吵,我明確的對他說,我就是這樣的人這樣的性格,改不了了,如果不能接納我們就不要在一起了。他沒有放手,比之前更細心更體貼我。

大四畢業,我考上了重慶的研究生,他沒有回東北老家,留在了雲南,在昆明找了份工作。研一開學的時候,我父母給我學費和生活費,他不讓我拿,他說我是他的準新娘,我的一切費用他負責。讀研期間我有每月兩百的生活補貼,他每月工資剛開始只有八百元,一發工資他就給我轉六百。慢慢的工資漲到一千五他就給我一千,後來越來越多。我說我用不了這麼多,他說出門在外別太省了。

我知道,我找到了我這輩子的真愛,他愛我,我愛他。

以前只會傻傻的付出,後來我懂得了要想幸福就要:你愛我,我也比較愛你:你很愛我,我也愛你;你最愛最愛我,我才很愛很愛你!祝願每個人都能擁有最愛最愛你的他,你也同樣很愛很愛他。我們都要幸福,我們都很好,所以,我們都會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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