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 王獻之不願休妻做駙馬, 自斷一腿。公主: 下詔書, 我不介意

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子,一手行草,別創一格,他和父親書聖王羲之被世人並稱為“二王”。

王獻之在東晉是身份極為尊貴的人物,他既是當朝駙馬,也是皇帝的岳父,還兼任中書令一官。中書令在東晉最為清貴華重,常用有文學才望者任職。在門閥世族與君王共治天下的時候,他身為王家族長,可以說已經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了。

可就是這樣一位才華橫溢、身份高貴,還是當時無數讀書人崇拜、嚮往的對象,他卻並不開心。在他晚年的時候,更是病痛纏身,心情低落。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接著看下去。

1、兩情若在長久時

《世說新語·德行》記錄了這樣一個片段,這是王獻之生前最後留給眾人的畫面:

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雲:“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意思是:王獻之病重(子敬是他的字),按照當時的習俗,人逢大病,是犯下罪過,上天降下了責罰,這時候是需要請一位德高望重的道人,將他的罪過記下,像上天禱告、祈求諒解。

王獻之的家人請來的道人問他:“你曾經做過了什麼錯誤的事情嗎?”

病床上王獻之艱難的翻了翻身,答道:“我只想起和郗道茂離婚的事情,再想不到其它算得上過錯的事情了。”

這位郗道茂不是別人,正是王獻之成為駙馬之前休掉的妻子,也是那個陪伴他走過人生低谷的青梅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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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帖》:思戀,無往不至。省告,對之悲塞!未知何日復得奉見。何以喻此心!惟願盡珍重理。遲此信反,復知動靜。

我對你的思戀,每時每刻,無處不在。我時常反省自己的行為,對此感到非常悲傷!不知哪一天才能再見到你,不知道怎麼來形容這一刻對你的心情!只希望你能夠好好保重自己。不論早晚,我希望你可以回覆我這封信,讓我能夠知道你的近況。

王獻之的思念,也終究是沒有結局。

或許,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去忘記。是夜深人靜時的輾轉難眠,還是回憶裡的她擾亂了思緒,我們已無從得知。

但是寫下這封信的他,終究沒有如他人所願去忘記,他的生命裡抽離不出她的身影。而她,也忘不了那個想注視著一起老去的人。

所以,她還在等他。

2、人生若只如初見

王謝郗桓庾,是東晉最有名的五個望族。

在那個門閥深嚴的時代裡,高門世族的婚姻選擇極為狹小,除了彼此之間,就是帝王之家了。庶族即便職位再高,也是配不上高門子弟的。

那個殺死梁武帝的南梁漢帝侯景就曾經向梁武帝請求說媒,而對象就是王謝兩家,梁武帝卻很乾脆的回覆他:“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求之。”

琅琊王家和郗氏的交集,最為人樂道的莫不過於東床快婿的故事。郗氏雖是新晉門閥,但因為族長郗鑑以從龍之功,位列三公,風光一時無二,郗氏在他帶領下也晉升頂尖門閥之列。

當時,郗鑑前往王家,打算結為兒女親家,王家子弟莫不重視此事,都是打扮得華美莊重。郗鑑注視了半天,雖然都很滿意,卻覺得少了點什麼,當他發現在床上躺著,拿著書本,並不重視這件事的王羲之時,眼前一亮。而王家的人都感覺非常羞愧,正打算解釋時,郗鑑卻高興的對王家族長說:“此子真是好女婿啊!”

在王家人一臉懵逼中,這段東床快婿的佳話算是排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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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而郗道茂是王獻之舅舅的女兒,也是他的表姐。

由著這層關係,王獻之和郗道茂從小便熟識,玩耍、嬉鬧,十分快樂。郗道茂是一位性格溫和恬靜,又有著深厚的文化功底,對王獻之來說,她既是紅顏知己,也是可以約定相伴終生的人。而王郗兩家樂見其成,王的才華、身世都是極為般配的。

所以,當郗道茂出落得亭亭玉立,年當婚嫁時。王獻之便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思慕之情,他的父母見著兒子這般模樣,那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於是,母親負責探探孃家口風,父親負責寒暄。

待一切就備之後,王獻之的父母倆就一起寫下了這封青史留名的求婚書:

《晉王右軍集·與郗家論婚書》:獻之字子敬,少有清譽,善隸書,咄咄逼人。與公宿舊通家,光陰相接,承公賢女,淑質直亮,確懿純美,敢欲使子敬為門閭之賓。故具書祖宗職諱,可否之言,進退惟命羲之再拜。

整封書信先是介紹王家五代顯赫的歷史,表示門當戶對,然後介紹自己的孩子是如何優秀,是足以當女婿的角色。

郗王兩家,表面上的功夫你來我往,郗道茂和王獻之的婚姻就這樣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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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心莫共花爭發

昇平四年,皇帝的親家四大家族之一的桓家發生了一場叛亂,叛亂者正是皇帝的女婿。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桓溫是有名的野心家,他是利益至上者。原本,他有6個兒子,長子桓熙本是名正言順的下任族長,但恆溫卻在病重時更改了人事職務,選擇了自己的弟弟恆衝管理家族,理由是他覺得自己的兒子能力不夠。

長子恆熙加上次子桓濟,趁著父親彌留之際,發動內亂,企圖推翻自己的叔叔。只是終究應了父親的評價,他倆能力真的不夠,很快被叔叔收拾,貶去了長沙,遠離政治,再難翻身。

皇帝知道這件事後,新安公主自然是不能吃苦的,婚姻就此取消。

新安公主不比民間女子,雖經此變故,還是要為她尋求幸福的。

皇帝的選擇是在王謝兩家之間,而新安公主自身又是極為中意王獻之的。

皇帝思量過後,終究是一紙詔書送到王家,此時,王羲之已經過世,王家在朝中的地位不如從前那般備受寵愛了。

王獻之終究是要做一道選擇題,新安公主自然是不想娶的,可若直接抗旨,那便是違抗王命,處理不好,就是滅族之禍。萬般無奈之下,便想出了一個艾草燻傷腳的主意來,可這招公主並不吃。

直接逼婚,皇室也不願揹負罵名。他們給了王獻之一個光明正大的休妻理由:郗道茂未曾傳宗接代,雖有一女,也夭折了。

按照古律,女子不育,男子是有資格休妻的。

百般計謀用盡,最終一對幸福夫妻被迫分離,郗道茂回到了伯父郗愔籬下,再未他嫁。

絕望! 王獻之不願休妻做駙馬, 自斷一腿。公主: 下詔書, 我不介意

奉對帖: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唯當絕氣耳。

王獻之終究沒有見到這個他所深愛,也最終無奈辜負的“姊”郗道茂。這份離婚後寫下的信,可以說是訴盡離殤了:

以前我和你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那時候因為彼此的陪伴,每一天都過得很快樂,現在我常常感傷這樣的日子不能延續下去。曾經我本打算與你手牽著手,沿著這條名為幸福的道路,慢慢走下去,等到青絲變成白髮,滄海化作桑田,哪裡想到竟然會用這樣一種方式分開。我的心裡,為此惆悵難過,什麼時候我才能再見到姐姐啊?每時每刻,想到這件事,我就抑制不住內心的悲傷,也許只有死去的那一刻我才能解脫。

四十三歲那年,王獻之終於不再念叨著自己的腳疼,也不必再揹負著家族的負擔,可以聽憑心意去尋找那位讓自己思慕多時的夢中人了。

公元379年,36歲的郗道茂逝世,鬱郁而死。

公元386年,43歲的王獻之,卒。

若有來世,願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也祝願每一位,心有牽掛之人,可以勇敢的去追求心中所愛,不至於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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