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出臺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辦法

近日,廣安市委組織部印發了《廣安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辦法》,《辦法》共6個章節22條,涵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的選派渠道、選派程序、日常管理、保障激勵等重要內容,為加強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打通服務非公企業“最後一公里”提供人才支撐和制度保障。

《辦法》指出,要拓寬選派渠道,面向行業主管單位業務幹部、退休或不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選調生、高層次人才等優秀黨員選派兼職黨建工作指導員,面向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以及兩新組織從業人員等開展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公招工作,確保黨建工作指導全覆蓋。

《辦法》明確,綜合考慮黨建工作指導員派駐單位的地理位置、產業方向、數量規模等因素,將專、兼職黨建工作指導員編入黨建工作指導站實行組團式管理,重點圍繞宣傳黨的政策、健全組織體系、指導開展活動、協調解決困難、強化陣地建設、培育示範典型等方面履行職責。

《辦法》要求,對兼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表現優秀的,納入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範疇並認定基層工作經歷;考核不稱職的,視情形開展提醒函詢誡勉並予以清退。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作為新一輪“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人員享受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政策待遇,表現優秀的,可推薦到兩新組織工作,或支持符合條件的轉聘為社區專職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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