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將逐步推行“容缺受理”次要手續欠缺可先受理再補齊

中國甘肅網4月28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近日,市政府下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除即辦件和上報件以外,我市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綜合窗口受理的各類項目將實行“容缺受理”。

《意見》指出,堅持以項目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以監管為保障,按照“寬審、嚴管、並聯、容缺”的原則,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穩妥逐步推行“容缺受理”,優化項目審批服務,最大限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工程建設項目開復工,儘快形成有效投資。

《意見》明確,容缺受理是指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先予受理和審查,並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方法,待材料補齊後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相關批文和證照。本實施意見適用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辦理,主要包括:除即辦件和上報件以外,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綜合窗口受理的各類項目。

《意見》明確,按照“小步快跑,步步見效”的方式,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分批公佈“容缺受理”事項,穩妥開展“容缺受理”工作,力爭“成熟一批、實施一批”。市級擬“容缺受理”事項經實施部門充分論證,由市政務服務部門牽頭公佈後,即可在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審批流程中固化處理,標註可容缺事項及要件,在審批管理系統容缺事項列表中增加《容缺受理承諾書》(包含補齊補正節點、逾期後果等內容),並同步修改申報要件“一張表單”、事項實施清單、辦理流程,具體審批負責人員按設定的流程操作即可,形成制度性免責;各區縣、開發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容缺受理”事項,由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論證公佈。

項目單位按“要件清單”提交項目要件資料後,由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窗口收件,分發各責任部門按“容缺受理”程序組織並聯辦理。項目單位在承諾時間內向綜合窗口補齊補正相關資料後,審批部門予以辦結,由綜合窗口統一出件;在補齊補正相關資料的規定時間內,審批系統停止審批計時,待項目單位補齊補正相關資料後繼續辦理;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補正相關資料的,作退件處理。

《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區縣和開發區要嚴格按照“容缺受理”的要求,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工作,加強後臺審批人員力量,暢通審批內部流轉,保證“一窗受理”的工程建設項目按期辦結。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馬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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