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市:銷售兒童玩具涉嫌侵犯知識產權 兩家超市成為被告

  湖南嶽陽市:銷售兒童玩具涉嫌侵犯知識產權 兩家超市成為被告

  4月24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暨知識產權庭開庭審理了兩起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件,來自臨湘市的2家超市分別因銷售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權的兒童玩具被訴至法院。

  原告韓國某視覺動漫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專注動漫研發與製作。原告起訴稱,其設計製作的《變形警車珀利》系列動畫片成功進入中國、日本等全球81個國家和地區後,受到全世界小朋友的喜愛和歡迎,該動畫片及片內動漫形象獲得了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形成了巨大的市場和品牌價值,原告對上述美術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二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銷售侵犯原告著作權的動漫玩具,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原告向法庭遞交了著作權登記證書、在二被告處公證購買到的侵權玩具、相應票據與公證文書等;二被告辯解,自身僅是終端銷售商,行為不構成侵權,原告應該起訴動漫玩具的生產商。考慮到雙方的調解意向,案件未當庭宣判。

  法官提醒,根據我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銷售與生產是各自獨立的行為,具有不同的侵權構成要件,侵權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其中一種行為,即可能構成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的侵害,知識產權權利人可選擇認為合適的對象進行訴訟。銷售者如認為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則應當舉證證明其所銷售的商品具有合法來源。

  廣大商戶在經營中要提高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意識和防範意識,從正規合法的購貨渠道進貨,警惕“三無產品”;注意審核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及銷售資質,進貨票據信息詳細,確保品名、條形碼等與貨品相對應,並妥善留存上述可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材料。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李豔

  編輯: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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