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為什麼會喜歡一個非原創歌手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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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好多翻唱歌曲火了起來,有些甚至隔了十幾甚至幾十年,原因很多,但是作為聽眾我覺得應該是大致幾個因素:

1被翻唱的歌曲改變了原有的歌曲風格,讓聽眾從另外一個角度認識了這首歌,給人另一種的內心共鳴。

2時隔久遠被聽眾淡忘,尤其是二十歲以下的聽眾似乎還沒認識到這首歌,當再次被翻唱的時候,讓它得到了一個再次被大眾接受並傳唱的機會,本來就不錯的編曲歌詞,大眾聽眾自然會喜歡。

3翻唱歌手可能有著比原唱歌手對歌曲更獨到的理解和認識,用他自己的方式唱出來,可能會給大眾驚喜,被大眾認可。


如果我很酷


按你這麼說人人都要去喜歡原創歌手,那這個世界就沒有“語言”這種體系了,因為每一個人說的話都不是原創!!!

我非常認同一句話:人類的大腦,是想象不出自己沒有見過的東西的,而任何所謂的“創新”,都是大腦中已有知識或影像的排列重組。

想想正確否?

音樂也就是〈哆啦米花索拉西多〉幾個音符組成的,怎麼原創也是把這個順序變了而已,在本質上也不能說就是原創,只是把已知的東西換個方式創新而已,標上了原創。

然而,真正原創的定義就是憑空弄出一個完全不存在的,或者這個世界上都不知道的東西事物,沒有在這個範圍之內,那就不可能是原創!

既然我們身在“非原創”的世界裡,為什麼不能喜歡一個“非原創”歌手的歌?

網上爆出的那些原創歌手的歌,質量此起彼伏~

前有吳亦凡的《大寬面》後有蔡徐坤的《wait wait wait》,努力去聽、去看奈何引起不了共鳴,誰能告訴我如何去喜歡他們的“原創”?

每個人的審美不同,沒人能阻止他人喜歡的東西事物,也沒人能阻止他不喜歡的東西事物。

唱的好自然有人喜歡,唱不好為什麼要喜歡,就因為是原創就要喜歡?這種隨意說唱記錄一下就是一首原創作品,也要讓大部分喜歡,太牽強了吧。

一首歌曲由不同的歌手演唱,他有不同的水平與技巧,他們能用不同的方式唱出來,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娛雜記


每一個原創都值得我們尊重,但不是每一首原創都讓我們感動。

趙雷的《成都》傳唱甚遠,今時今日依然是我音樂播放的必循環曲,他是一個有高超技巧和演唱才能的好歌手。然而他的原創歌曲《阿刁》,真正令《阿刁》璀璨奪目的卻是張韶涵,一曲出驚豔絕倫。都是好歌手,但每一首歌都有一個命運選定的主人。《成都》上,原創歌手趙雷是,其他人不是。《阿刁》上,張韶涵是,原創歌手趙雷不是。

事實是,趙雷的《成都》和張韶涵的《阿刁》在我的音樂列表中同並列著,相信很多朋友亦如是。

原創給了歌曲生命,適合的歌者卻賦予了歌曲靈魂。

當然我們只討論好的原創歌曲,至於不好的,不在討論之列。

《西海情歌》是原創歌手刀郎的大作,唱得極好,深情真摯動人,隆央卓瑪同樣有做演繹,平淡中自見深情。兩個我都喜歡,這是一個原創和非原創歌手,兩種風格都演化動人難分軒輊的特別例子。

怎麼辦?都喜歡,都要唄,錯開一點點時間順序,依然能享受那無比動人的草原遼闊深情天籟。

原創歌手創造歌曲,並且演繹歌曲,要在創造生命和賦予靈魂兩方面同時領先佔優,太難,大多數人通常只做到了其中一項。李宗盛大哥原創名曲無數,自身對歌曲的理解和造詣極深,但他的歌曲,演唱最生動的,卻是林憶蓮、辛曉琪等無數非原創歌手。聽李宗盛的演唱會,是情懷和感念,當然他的演唱技巧和水準也不差。聽林憶蓮等唱他的原創歌曲,卻是一種心潮澎湃的感動。

觀眾記得給予歌曲生命的那個人,但卻感動於帶著歌曲走入觀眾心靈的歌者。

當然原創歌手如果足夠牛,像伍佰、周杰倫那樣,那這個世界也沒什麼阻止得了你,寫歌賣歌,賣出去別人不愛唱,分分鐘還可以收回來唱紅打臉。

先在每一個方面做到極致吧,寫好歌沒唱好,原創歌手也沒特權可講。好的歌曲就像孩子,生出來以後會自己長大,自己去尋找這世界最適合他的人。當然原創歌手可以繼續收費,這是你的權力。至於因為是自己原創,就要和觀眾的喜好捆綁?想太多了你。

寫好歌,唱好歌,在每一個方面都做到極致,當然如果某一首歌,就像《阿刁》碰上了張韶涵這樣的妖孽,原創不原創的,像趙雷這麼牛,還不是隻能笑一笑,趕緊去寫下一首歌唄,別爭,沒意義,不跟她一般見識。呵呵,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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