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人民檢察院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根據《中共格爾木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以“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為主題,我院舉辦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4月15日,我院結合工作實際,選派4名幹警開展“4·15”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在活動中,檢察人員向來往群眾宣講了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傳染病防治法、復工安全、非傳統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發放宣傳材料100餘份,接受群眾諮詢20人(次),解答相關問題10餘次。

使廣大群眾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經濟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安全、信息安全等非傳統安全的重要性。國家安全關乎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切依靠人民,維護國家安全既是國家責任,也是公民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