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記心間 權利保障無“小案”

“劉女士,你的傷勢恢復如何了,你是否考慮清楚,放棄做傷情鑑定?”

“是的,我已經好的差不多了,現在在上班了,我和家人商量不做鑑定了。劉同志,太感謝你了,你們這麼忙,還幾次打電話關心我這個小老百姓。”


上述對話來自曾都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劉超與案件被害人之間。


2019年年底的一天,沈某醉酒後駕駛兩輪摩托車行至交通大道某路段與同向劉女士騎行的自行車發生相撞,造成沈某、劉女士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鑑定,沈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79.95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認定,沈某負全部責任。次月,沈某賠償劉女士5萬餘元,雙方達成賠償調解協議。


受理案件後,辦理該案的劉超陷入了沉思。他認為,這雖然只是一起普通的危險駕駛案,案情本身也並不複雜,從案面上看,沈某做了賠償,雙方已調解,該案已經達到某種“平衡”,似乎已經“塵埃落定”。


但是,被害人權利保障無“小案”。從病情證明上看,劉女士當時受傷較重,後續治療費用是否足額?會不會留下殘疾進而影響勞動能力?若構成重傷將改變罪名等等……若不及時告知其依法享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進行鑑定的權利而貿然起訴,被害人訴訟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影響司法公信力和社會主義公平正義。


辦理該案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到底該如何是好?一直困擾著劉超。為此,在社區值守的他多次通過電話聯繫劉女士及其親屬,詳細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義務並跟蹤傷情鑑定進度,被害人一度準備做傷情鑑定,後因個人原因而明確放棄,劉超將這一情況詳細記錄在案。由此,被害人在檢察環節的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以上只是曾都區檢察院刑檢辦案工作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曾都區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優化案件質量,提升案件質效,要求每一名檢察辦案人員恪守公平正義防線,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文字:劉超

圖片:來源於網絡

編輯:劉蘭婷


公平正義記心間 權利保障無“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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