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丨你知道哪些反恐基本常識?

2020年4月15日

是我國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當國家安全和我們的生命安全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

你知道該如何理性應對嗎

怎樣識別可疑爆炸物

公車上遇縱火怎麼逃生

……

為進一步讓廣大群眾掌握在面對恐怖威脅時

採取正確的措施規避風險

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傷害和損失

趁著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遇到各種恐怖襲擊時應該怎麼辦

安全源於你我,反恐人人有責

反恐法看似離普通群眾有些遠

其實,住宿要實名制登記

快件寄遞要進行實名收寄

手機號要實名登記等等

反恐已經滲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六十三條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報道、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不得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在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中,除新聞媒體經負責發佈信息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准外,不得報道、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

根據《重慶市公安局關於群眾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群眾發現或知悉涉恐涉暴線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舉報:

◆ (一) 撥打“110”報警電話;

◆ (二) 撥打各級公安機關公佈的舉報電話;

◆ (三) 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

◆ (四) 其他有效方式。

根據《重慶市公安局關於群眾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辦法》第八條規定涉恐涉暴線索獎勵實行物質獎勵方式,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 一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4萬元,並視發揮的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 二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2萬元,不高於3萬元,並視發揮的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 三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1萬元,並視發揮的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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