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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明天開始,
樂清人又又又能領消費券了!
和第一期消費券相比
這次消費券數量更多優惠力度更大!
4月26日上午10點!
4月26日上午10點!4月26日上午10點!
第二期消費券發放!
總預算金額5250萬元~
如何申領看這裡
↓↓↓
消費者可從支付寶首頁專區入口↓
或者在支付寶搜索“溫州樂清”↓
還可以通過支付寶掃二維碼
進入“春暖甌越·溫享生活”活動頁面
申領消費券
↓↓↓
全市居民(包括外地籍在樂人員)
均可申領消費券
每人最多申領一次哦~
悄悄告訴你
這次消費券增加了新內容!
第二期消費券由
通用券和大額專用券組成通用券分兩輪發放!
具體發放規則
一起來看
(一)通用券
1
券包設置:
單個券包價值88元,內含7張券:2張滿20元減5元券、4張滿50元減10元券、1張滿168元減38元券。分兩輪發放。
2
發放時間:
首輪4月26日發行,有效期至5月2日。次輪5月3日發行,有效期至5月9日。
3
商家範圍:
實際經營地在樂清的零售、住宿、餐飲、旅遊、規模以上出口型工業企業等商家均可參與活動。
PS:活動針對線下實體商家,不包括純線上商家、成品油零售商家和疫情防控負面清單行業商家。
4
領取規則:
首輪領取消費券的用戶,需所領消費券已失效或已使用完方可領取次輪消費券。
(二)大額專用券
1
券包設置:
1張滿288減58元的文旅專用券,1張滿888元減188元的餐飲專用券。
2
發放時間:
兩種券採用消費者進入抽獎頁面後隨機抽獎方式發放,4月30日10點開放,消費者每天可針對兩種面額一共抽獎兩次,總共兩次中獎機會,兩種券各中獎一次,中獎後不再參與抽獎。消費券的有效期為15天。
3
商家範圍:
政府指定可使用商家名單。文旅專用券僅限旅行社、景區、賓館、酒店、民宿、農家樂等,餐飲券僅限限上餐飲商戶。
用支付寶掃碼4月26日8時起可查看商家
市商務局提醒
參與活動的商家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誠信經營。商家及商家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協助他人套取活動資源、參與作弊、開展虛假交易等,一旦發現有套現、作弊、虛假交易、洗錢等風險的,相關部門將按規定嚴肅處理,並向商家追回相應損失。
沒時間解釋了!
趕快轉發告訴朋友
一起來領券吧!
樂清市融媒體中心記者:王 瑤 劉 屹
編輯:侯人瑋 謝 寧校對:李 瑩
審核:趙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