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18個要點

1.本次深化增值稅改革新出臺了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其具體內容是: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服務業一般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用於抵減應納稅額。

提醒: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也不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2.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這裡的執行期限是指稅款所屬期。

3.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必看: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18個要點

4.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所稱的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和機要通信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電信服務,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等各種通信網絡資源,提供語音通話服務,傳送、發射、接收或者應用圖像、短信等電子數據和信息的業務活動。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

現代服務,是指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備註:

(1)包括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和不動產租賃也能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2)不是所有的6%的行業都適用,比如金融服務、無形資產中適用6%的。

(3)不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的“其中”的項目中,只要屬於四項服務也能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5.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計算: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實際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經營期的累計銷售額計算。

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照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加計抵減政策只適用於一般納稅人,但在確定主營業務時參與計算的銷售額,不僅指納稅人在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以後的銷售額,其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的銷售額也是可以參與計算的。

【例】某納稅人於2018年1月成立,2018年9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在計算四項服務銷售額佔比時,自2018年4月開始計算。

【例】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能會存在這種情況,如某納稅人2019年4月設立,2019年5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若符合條件,可以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6月份一併計提5-6月份的加計抵減額。

還有一種情況,某些新成立的納稅人,可能成立後的前3個月未開展生產經營,如果前3個月的銷售額均為0,則在當年內自納稅人形成銷售額的當月起往後計算3個月來判斷當年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例】假設A公司是一家研發企業,於2019年4月新設立,但是4-7月未開展生產經營,銷售額均為0,自8月起才有銷售額,A公司應根據2019年8-10月的銷售額判斷當年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6.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其銷售額比重計算:

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其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當期銷售額應當合併計算,然後再除以納稅人當期全部的銷售額,以此計算銷售額的比重。


7.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1)與會計營業收入的區別:如銷售額中包括固定資產處理的銷項額;

(2)從定義角度來看是指適用差額政策後的銷售額(關注後續政策)

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向委託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如將來無特殊新政策規定:應含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項額

(4)建議通過增值稅申報表判斷即可


8.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定按照“以年度為期計算”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後,當年內不再調整”,具體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後,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再調整。下一個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實際情況重新計算確定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如:在2020年、2021年,是否繼續適用,應分別根據其2019年、2020年銷售額確定。

【提醒】這裡的年度是指會計年度,而不是連續12個月的概念。


9.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補提”規定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併計提,即補充計提的加計抵減額不再追溯抵減和調整前期的應納稅額,但可抵減以後期間的應納稅額。

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第2列“本期發生額”中。

【例】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能會存在這種情況,如某納稅人2019年4月設立,2019年5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若符合條件,可以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6月份一併計提5-6月份的加計抵減額。


10. 計提加計抵減額基數

(1)只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

(2)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

(3)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如果發生了進項稅額轉出,則納稅人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不可以從加計抵減額中抵減。加計抵減額只可以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


11.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的計算公式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餘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12. 可計算加計的進項稅額範圍

可計算加計的進項稅額,既不限於接受四項服務取得的進項稅額,也不限於提供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只要納稅人按照一般規定正常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農產品加計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動產一次性抵扣後結轉的此前尚未抵扣的40%部分進項稅額、旅客運輸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等等,都是可以計算加計的。

13.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也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

(2)具體的操作原則是,出口和內銷的進項稅額能夠分開核算的,出口直接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加計;對於出口與內銷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14. 當期加計抵減額計算

首先強調一個基本原則,加計抵減額只能用於抵減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需要分兩步: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大於零時,就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如果應納稅額比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大,所有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在當期全部抵減完畢,納稅人以抵減後的餘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如果應納稅額比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小,當期應納稅額被抵減至0,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餘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等於零,則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3)一般納稅人如果簡易計稅項目,其不參與上述應納稅額的計算。

【例】某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6月,一般計稅項目銷項稅額為120萬元,進項稅額100萬元,上期留抵稅額10萬元,上期結轉的加計抵減額餘額5萬元;簡易計稅項目銷售額100萬元(不含稅價),徵收率3%。此外無其他涉稅事項。該納稅人當期應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呢?

【解析】一般計稅項目:抵減前的應納稅額=120-100-10=10(萬元)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100*10%+5=15(萬元)

抵減後的應納稅額=10-10=0(萬元)

加計抵減額餘額=15-10=5(萬元)

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100×3%=3(萬元)

應納稅額合計:

一般計稅項目應納稅額+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0+3=3(萬元)

15.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的處理

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結餘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例】如果某公司2019年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還有20萬元的加計抵減額餘額尚未抵減完。2020年該公司因經營業務調整不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則2020年該公司不得再計提加計抵減額。但是,其2019年未抵減完的20萬元,是可以在2020年至2021年度繼續抵減的。


16.與其他政策關係

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該納稅人如果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業務,其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並可同時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17.會計處理

(1)按照進項稅額處理(即衝減成本費用)

按照允許抵減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加計抵減)”,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固定資產”、“庫存商品”、“工程施工”等科目。

(2)按照政府補貼的賬務處理

按照允許抵減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加計抵減)”,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18.納稅申報

(1)當納稅人進入增值稅申報界面時,系統將提示納稅人加計抵減政策具體規定,並告知納稅人如果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可以通過填寫《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來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當納稅人進入增值稅申報界面時,系統將提示納稅人加計抵減政策具體規定,並告知納稅人如果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可以通過填寫《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來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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