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包拯是我國曆史上最聲名赫赫的清官,也是一個相當智慧的神探。

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畫像中的包拯看上去並不算特別黑

《宋史》第三百一十六卷《包拯傳》裡記載,包拯曾經斷過這樣一個案子:

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意思是說,包拯在天長縣任知縣的時候,有個人家的牛舌被人割了,主人來報官。

包拯告訴他說:“你悄悄地回去,把牛殺了賣了。”

很快就有人來縣衙告那個牛的主人私自殺牛,包拯反問他道:“你為什麼割了牛舌,然後又來告狀?”

原來,告狀的這個人正是割牛舌的那個人,正所謂“賊喊捉賊”。

這個案子輕輕鬆鬆就破了,體現了包拯的聰明才智,所以史稱“牛舌案”。

因為包拯在當時的人以及後世人心中十分值得敬重,所以這件案子不僅在《宋史》裡有記載,還在其他很多書籍裡有記載,比如曾鞏的《隆平集》,朱熹的《宋名臣言行錄》等,不下十幾種。

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宋名臣言行錄》南宋朱熹、李幼武編纂

除了《宋史》是後人寫的,大部分記載了這件案子的書籍都是宋人寫的,內容大同小異,應該是可信度很高的記載。

這樣看來,這件“牛舌案”應該是包拯破的無疑了,可是無獨有偶,另外還有三個人,也有相關史料記載,說“牛舌案”是他們破的。

一個是張詠,字復之,曾官至御史中丞,公認為宋初功績最大的三位名臣之一,同時也善於斷案。

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據說張詠發明了宋朝的“交子”,也就是我國曆史上最早的紙幣

一個是葉賓,出身仙遊縣葉氏科舉之家,一門出了11位進士,葉賓本人也是進士,官至員外郎、南劍州通判。雖然歷史上對於葉賓的資料非常少,但以他仙遊縣“登第第一人”的身份,腦子一定差不了。

第三個是穆衍,字昌叔,官至陝西轉運使,而且也像包拯一樣加直龍圖閣。有意思的是,關於他斷“牛舌案”的記載和包拯一樣,也記錄在《宋史》中,是穆衍在華池縣當縣令的時候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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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宋史》

這就很耐人尋味了,同一件案子,居然發生在四個不同的人身上,他們的破案方式、破案過程都幾乎一模一樣,連說過的話都差不多。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究竟誰是李逵,誰是李鬼?

要想弄清這個問題,還要先了解一下在宋朝的時候,牛的社會地位是什麼樣的

像我們現在在影視劇作品裡看到的,大俠進入某個酒肆,豪邁地來一句:“小二,一碗烈酒,二斤牛肉!”這種情況,在宋朝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宋太祖趙匡胤頒佈的《宋刑統》有明確規定:

故殺官私馬牛者,徙一年半。主自殺馬牛者,徙一年。

殺了公家和別人家的馬牛的,要判一年半的流放之刑,即使是殺自己家的馬牛,也要判一年的流放之刑。

到了宋仁宗的時候,益州發生了饑荒,就算這樣,官府還是有明文規定:

多殺耕牛食之,犯者既配關中。

餓得不行了殺了耕牛吃了,也是犯法的,要被髮配關中。

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宋仁宗趙禎(1022年3月23日-1063年4月30日在位)

流放和發配,這在交通極為不發達的宋朝可是不輕的刑罰,參見《水滸傳》中的林沖和武松。

由此可見,宋朝對耕牛的保護到了一種高度,因為那時的農耕社會耕牛就是生產力,有耕牛才有糧食,才有國泰民安。

在這樣的立法大背景下,“牛舌案”的存在就顯得很正常,甚至可以想象,有一些犯罪分子為了各種目的而在牛的身上打起了主意,因此牛舌案的發生很可能不是個例

也就是說,張詠、葉賓、穆衍和包拯都可能斷過牛舌案,只不過因為包拯聲名最盛,所以對他的記載史料最多。

小小奇案,四個官來斷,其中一個還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包青天

金超群版《包青天》,很多人的童年記憶

聰明人的聰明都是一樣的,而蠢人則各有各的蠢”,這幾個人都是善於斷案的聰明人,處理的方法類似也很可能是因為這是“最佳處理方式”。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其中某一個人最早用這個方法斷了牛舌案,這個方法在官府內部不脛而走,最後被聰明的其他人借鑑。

而之所以在他們之後就沒有了類似的案件記載,大概是因為破案方法已經傳入了民間,誰也不敢再打耕牛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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