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883 證券簡稱:湖北能源 公告編號: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基本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2.會議召開的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11月3日9:15至15:00。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武漢市洪山區徐東大街137號能源大廈3706會議室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文振富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共15人,代表股份數4,969,995,05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3739%。其中中小投資者共11人,代表股份269,987,878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489%。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共5人,代表股份 3,074,284,16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7.242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3人,代表股份236,433,615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6333%。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10人,代表股份1,895,710,89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9.1314%。

其中,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股東8人,代表股份33,554,263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5156%。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

(一)《關於選舉第九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以等額方式選舉公司董事

表決情況如下:

1. 非獨立董事朱承軍

同意4,966,877,238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373%。

表決結果:通過該議案。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266,870,06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8.8452%。

2. 非獨立董事王志成

朱承軍先生、王志成先生當選公司董事後,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二)《關於修改的議案》

本議案應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即應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同意通過。

表決情況如下:同意4,969,750,956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1%;反對244,1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9%;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表決結果:同意票超過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該議案。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269,743,77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96%;反對244,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0904%;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三)《關於調整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津貼標準的議案》

表決情況如下:同意4,967,865,756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572%;反對2,129,3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0428%;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表決結果:通過該議案。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267,858,57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2113%;反對2,129,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7887%;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李姍姍、陳婷

3.結論性意見: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的事項與會議通知中列明的事項相符;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對其他未經公告的臨時提案進行審議表決之情形。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過程、表決權的行使及計票、監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以及貴司《公司章程》《議事規則》的規定。會議記錄及決議均由出席會議的貴司的董事、董事會秘書、召集人或其代表、會議主持人簽名,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貴司《公司章程》《議事規則》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及會議記錄。

2.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1月3日

證券代碼:000883 證券簡稱:湖北能源 公告編號:2020-057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的預通知於2020年10月27日以傳真或送達方式發出,並於2020年11月3日以現場會議方式在公司3706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人,現場參加會議董事8人,董事關傑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現場參會,委託文振富董事代為表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經董事推選,本次會議由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文振富先生主持,審議並通過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推選朱承軍先生任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表決結果:有效表決票數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第九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根據相關規定並結合本屆董事會董事成員的工作經歷和專業特長,會議同意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調整,調整後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一)戰略委員會

由朱承軍、關傑林、楊漢明組成,其中朱承軍任主任委員。

(二)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

由楊漢明、文振富、李錫元組成,其中楊漢明任主任委員。

(三)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由李錫元、陳志祥、李銀香組成,其中李錫元任主任委員。

(四)提名委員會

由李銀香、朱承軍、楊漢明組成,其中李銀香任主任委員。

三、審議通過了《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方案》

會議同意《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方案》,並授權公司董事長與高級管理人員簽署《崗位聘任協議》及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

四、審議通過了《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辦法》

五、審議通過了《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業績考核管理辦法》

六、審議通過了《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公司原《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