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江公交車上的人,出不出手,與自我保護有關,與“正義”無關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和調查結果,大家都知道,就不再重複囉嗦了。本來已經寫了一文,但看到網上的一些文章,對現場乘客上綱上線,氣憤不過,說多兩句。

經過以前不少惡性事件,我們知道了,面對“垃圾人”,一定要遠離。但顯然,這還不夠,在不少情況下,還要出手阻止,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但即使沒有做到,也不要上綱上線到“正義”。

有文章將本次的乘客類比那個著名的故事,乘客們在車上冷眼旁觀司機被強姦而沒有阻止,最終被司機以車禍方式同歸於盡。

顯然,不阻止吵架,即使是在公交車上有可能會產生危險的吵架,說不上是不正義。

前文說過,乘客們很可能預料不到吵架會動手乃至司機打方向盤而墜江,我們對他們表示可惜和遺憾,但這說得上是不正義嗎?不阻止這個,能與不阻止傷害他人的刑事案件類比嗎?

如果說,車上攻擊司機也是危險和嚴重的刑事行為的話,那麼,只能說乘客們沒有意識到這種危險,所以他們就當成是普通的吵架,他們自己也在車上啊,如果意識到自己有危險,傻子也會阻止吧。

那麼,不阻止這種行為,只能說他們沒有這個意識,應該表示可惜和遺憾,但請不要給逝者戴上“不正義”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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