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咖啡品牌可能需要天天發優惠券吸引客戶,甚至還吸引不了客戶,而星巴克或許不發優惠券,大家也會選擇它。這就是品牌的作用,律師脫離了品牌,也就沒了溢價能力,價值上也不過是一搬磚的。
但在早前,品牌價值不如現在來得重要,在律師行業也一樣。我們今天來了解下律師品牌營銷的4個發展階段,通過整個演變過程,看到各個階段社會發展給法律服務行業帶來的變化。
01、需求導向階段
營銷主要圍繞滿足客戶需求而展開,這個階段律師解決問題的能力顯得更重要,基本上和品牌沒有太大關聯。
02、客戶導向階段
營銷側重吸引客戶內心,從當初的滿足當事人表層的法律需求,到後來的更深層次的期待上的心理需求,其實也並沒有涉及到更多品牌內容。
03、品牌導向階段
這個階段,律師的營銷動作都要以成就品牌為大目標,品牌開始變得愈發重要。
04、共創導向階段
以價值觀為主,讓營銷動作幫助客戶實現價值共鳴層面,其實這個價值,更大程度上還是通過品牌為載體讓客戶感知而成。
在第一階段,律師圍繞“解決法律問題”即可,到了第三、四階段,品牌開始替代營銷成為核心,我們可以一段話概括:
以前,“能解決問題”就是好律師;後來,“能解決問題+滿足客戶期待”是好律師;再後來,“能解決問題+滿足客戶期待+好品牌”是好律師,現在,“能解決問題+滿足客戶期待+好品牌+能準確提供客戶所需價值”是好律師……
瞭解了以上發展過程,律師可以在營銷上可以有更多策略層面的思考,更利於我們調整市場發力方向。
價值共創階段的到來,對律師來說是個新的轉折點,傳統律師急需轉變思維,年輕律師可以利用時勢彎道超車。
傳統律師在從前更傾向於“產品式營銷”和“佈道式營銷”。
產品式營銷,是把自己的能力產品轉化後加以營銷,在苦幹加巧幹的基礎上,逐步積累客戶和業務的方式,尤其執業經驗和社會經驗是最寶貴的。
佈道式營銷,是對律師職業艱鉅性有清晰認識或有崇高理想追求的人,肯付出為社會提供義務法律宣傳或諮詢服務,並在過程中積累出了營銷經驗,為社會和普通群眾提供服務的同時,從中獲得源源不斷的機會。
這兩種營銷其實是最基礎的,但如今可能需要更多巧思,比如要重視品牌價值感。但這種價值感打造又與宏觀社會發展關聯很大,我們需要自上而下去看待律師品牌工作:
1、從國家政策、法律的全局和社會大環境出發來規劃調整行業發展。國家政策和社會大環境變肯定是引領大眾價值觀走勢,影響品牌營銷的方向和策略。以前的“大鍋飯”時代和現在的“一人食”文化,背後消費者的價值觀肯定大不相同;移動互聯網和PC互聯網階段用戶對渠道選擇和信息認同感也大不相同。
2、全面提高律師隊伍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依法依德管理行業。現階段的律師業還需要鼓勵、引導,支持律師業的機制、模式、業務創新,把律師業打造成一支有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隊伍。律師素質和團隊力量是價值感的來源,更容易為當事人創造共感。
3、緊盯法律服務市場和需求的變化。對傳統業務以不變應萬變,對成長型業務和創新型業務要以變應變、以變制變,引導市場、創造需求,這是律師應對的策略。
4、不僅要創造價值,更要實現雙方的價值共鳴。價值共鳴與提供價值是兩回事,消費者只會為跟自己價值觀一致、契合自己個性需求的品牌買單。你需要對市場和用戶有非常準確的把握,才能抓準他們的價值觀,實現共鳴。
這是一次思維方式的分享,希望每個律師都能在大環境中結合好自身情況,從競爭中脫穎而出!
來源 | 網律營管 作者 | 律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