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20年要建成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如何建,建什麼

我國2020年要建成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如何建,建什麼

森林城市群是在市域尺度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適應我國城市群發展的新趨勢和新需求,在區域尺度上開展森林、溼地等自然生態系統建設的創新實踐。

2018年國家林業局編制了《全國森林城市發展規劃(2018—2025年)》,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株潭、中原、關中—天水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鼓勵和支持各省(區、市)建設有地方特色的區域性森林城市群。

從全球範圍來看,城市群往往是一個國家或區域的經濟核心區和增長極,也是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地區。高速的發展和密集的人為活動給城市群的生態環境帶來了空前的壓力,為了緩解城市集群化發展帶來的一系列新的環境問題,世界各國在城市群的發展建設中都在融入生態建設理念,積極探索區域化的生態可持續發展之路。

日本東京2007年制定了"綠色十年計劃",推進"縫隙空間"綠化建設,打造"環境軸"和都市綠網。歐洲生態網絡力圖在整個歐洲尺度上建立一個基於國際合作的操作性框架,用於指導和協調不同國家和地區在生態系統維護方面的政策和行動。

《大芝加哥都市區2040》區域框架規劃中確立的目標是:建設宜居社區,打造以健康的自然環境、全球競爭力和管理協作而聞名的城市群;並明確提出至2040年,沿著水系廊道建設綠色基礎設施網絡,增加保護區域面積。

英國倫敦通過頒佈《綠帶法》和實施"綠帶圈計劃",規定在城市周圍保留寬10~20km的環城綠帶,建立城市組團隔離帶,連接市區和郊區的各類綠地,形成區域森林生態網絡。美國紐約的發展目標是到2030年每個紐約人居住在公園的"十分鐘步行圈"內,主要從以下3個方面來實現:一是升級已經被用作公園的土地,使其可以被更多的居民使用;二是延長現有公園的使用時間;三是把街道和人行道轉變成為公共空間使社區更具活力。這些項目將創造出超過323.7hm2的公園綠地和開放空間。

我國森林城市群建設的發展歷程與當前現狀

我國森林城市的建設工作啟動於2004年,已經走過了16年的發展歷程,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194個城市獲得了"國家森林城市"稱號。這一舉措促進了我國城市森林生態體系完善和森林資源增長,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我國城市的現代化建設探索出了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不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新的時代背景對森林城市建設提出了新的時代要求,如何解決跨城市的區域性環境汙染和生態治理等難題,以及如何平衡生態產品供給與需求等問題成為我國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的重中之重。

2016年《國家林業局關於著力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林宣發[2016]126號)明確提出要"著力推進森林城市群建設"和"搞好城市群綠化,擴大城市之間的生態空間",森林城市群建設工作帶著新的使命正式啟動。

2018年國家林業局編制了《全國森林城市發展規劃(2018—2025年)》,進一步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株潭、中原、關中—天水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鼓勵和支持各省(區、市)建設有地方特色的區域性森林城市群。

目前,在國家"十三五"規劃建設的20個城市群中,森林城市群佔15個。其中,珠三角、長株潭2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已經完成了森林城市群建設總體規劃的編制併發布實施,成為森林城市群示範建設的先行者。

浙江金義都市區森林城市群成為全國首個地市級國家森林城市群建設試點。

此外,全國有20多個省份正在積極推進區域性森林城市群建設工作。

從現實進展來看,根據最新的公開資料顯示:"珠三角國家森林城市群的16項創建指標已有13項達到或超過目標值;仍需要提升的3項指標是區域森林覆蓋率、森林小鎮達標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目前已經全面進入攻堅階段,有望在2020年底率先建成首個國家森林城市群。

不過,整體而言,各地在實踐中均是以自身多年來的生態建設經驗為基礎,統籌協調新形勢下森林城市群的特點和要求,進行科學規劃、宏觀佈局和實施落地。

我國森林城市群建設的主要特點

結合上述對森林城市群發展歷程的回顧,以及當前我國已經完成併發布的典型森林城市群建設總體規劃文本,本文從森林城市群的空間尺度、生態系統和建設模式等3個方面分析森林城市群的主要現狀特點。

在空間尺度方面,森林城市群由多個城市構成,不侷限於省域行政邊界,主要以經濟聯繫和生態關係來確定空間界線,以"城市群—城市—城鎮"多層級空間尺度統籌生態一體化建設,解決區域尺度上景觀格局的生態問題,實現自然生態系統在宏觀層面的共建共享和互聯互通。

在生態系統方面,森林城市群被視為一個整體的生態系統,其內的生態系統類型較為豐富,具有一定的區域完整性,往往涵蓋區域重要森林、溼地、草原和農田等生態系統的全部或主體部分,以此形成城市之間的生態涵養空間。

各個生態系統之間也交錯相間、相互依存,所形成的生態斑塊強調跨城市的連接性,因此在總體規劃編制中需要注重區域斑塊間物種、物質和能量的交流互動。此外,城際地面交通系統和水系往往能夠構成城市間重要的生態廊道體系。

在建設模式方面,森林城市群是森林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更大尺度上的"森林+城市群"建設模式。森林城市要先形成城市群,在社會、文化、經濟等各個方面具有城市群的基本特徵,再在城市群的基礎上建設森林生態系統。

森林城市群在建設過程中應充分體現森林圍城、林網連城、綠點綴城的建設理念,既注重城市單體對群體的生態貢獻,也應體現城市群和諧一體的生態特徵。

資料來源:周巖,新時代我國森林城市群建設現狀與展望,世界林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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