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现残暴杀妻案

夫妻争吵家常便饭,抚宁一男子竟操起铁管殴打妻子头部四肢,结果妻子不治身亡。


被告人单某某与妻子赵某某因垫付工资款一事在家中发生争吵,单某某便用铁管多次击打赵某某的头面部和四肢等部位,后单某某将赵某某送往抚宁区人民医院救治,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某某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单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执行逮捕。

抚宁现残暴杀妻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铁管、衣物等;

2.书证:户籍证明、抢救记录等;

3.证人赵某乙、李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单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5.鉴定意见: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DNA鉴定意见书;

6.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提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单某某刑事责任。

抚宁现残暴杀妻案


被告人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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