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罰8.8億是什麼概念?

范冰冰被罰8.8億是什麼概念?

從不缺少關注的范冰冰,迎來了最受矚目的一天。在生活的舞臺上,她成功超越之前飾演過的任何劇本,成為了當之無愧萬眾聚焦的明星。

因為偷漏稅,合計罰款8.83億元!

消息公佈,銷聲匿跡了四個月的范冰冰也正式公開道歉。

見過套路太多,道歉顯然提不起大家太多興趣。犯了這麼大的案子,道歉是必須的,但道歉之後,是否真的是“深刻的反思、反省”,真的就會“講規矩、遵秩序、重責任”,鬼才知道!

真正刺激公眾神經的,還是那超過8億元的罰款。一時間,各種解讀。

有人感慨,逃稅3億多,諾貝爾獎的獎金不過200多萬(剛好同一天諾獎頒獎),尚不及其1%……

有人計算,8億是多少錢?就算我一個月一萬,一年十二萬,十年一百二十萬,一百年一千二百萬,一千年一億,八千年才八億,可中華上下才五千年……

范冰冰被罰8.8億是什麼概念?

一個演員補交的罰款普通人多少輩子都無法仰望。太可怕了,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

近乎段子式的解讀是個黑色幽默,說到底是人們對明星天文數字般高收入的情緒發洩。這種發洩的現實土壤,就是高收入者與普通大眾的收入懸殊,日益嚴重。

眼看你起高樓,眼看你宴賓朋,眼看你樓塌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一片狂歡中,夾雜著大眾模糊不清的報復式快意恩愁。

不過,當各種計算與解讀刷屏,我還是有些恍惚,8億元真的是個很高的數字,所有人之前都毫無預期?

我也很貧窮,但貧窮限制不了我的想象,因為想象的底線早已被各種事實與數據擊穿。

網傳明星片酬圖片顯示,范冰冰的《武媚娘傳奇》3000萬元,在列出的十幾位明星中還是偏低的(此次證實《大轟炸》也是3000萬,從側面印證圖片所言不虛),最高某當紅小鮮肉的片酬達到驚人的1.2億。

一部影視劇的片酬即上億,范冰冰成名已經20餘年,收入多少自然不難想象。事實上,根據福布斯中國明星收入排行榜顯示,范冰冰從2013年起,已連續5年蟬聯榜單首位,2017年的總收入為3億元。

這樣的收入背景下,偷漏稅730萬元何至於那麼讓人莫名驚詫?(按照新聞,范冰冰個人偷漏稅為730萬,企業偷漏稅2.48億,8.83億元是0.4~4倍罰款後的金額。)

2016年10月,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因受賄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共2.1億元(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大貪官趙德漢原型)。范冰冰的730萬元與之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了吧?

更何況,范冰冰只是偷漏稅,是自己的部分收入沒有向國家繳稅,而魏鵬遠作為公職人員,是利用權力公開受賄,孰輕孰重?還有多少潛伏的魏鵬遠沒被查處?

當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存在偷漏稅就比受賄情節更輕的說法。只要犯罪金額巨大,觸犯了刑律,都得接受法律制裁。

不過我們又錯了。司法機關已經明確表態:對范冰冰不追究刑事責任。

很多人因此擔心,如此鉅額偷漏稅竟然免於刑事處罰,究竟是懲罰違法還是鼓勵違法?會不會引發更多明星偷稅漏稅?

其實這種擔心倒也不必。十幾年前劉曉慶被認定逃稅1458萬元,天真地以為自己19處現在每處千萬的房產,可以輕鬆補繳罰款。可法院最後給出的拍賣結果讓她傻了眼:總金額661萬元。

所以在范冰冰案被曝光同時,我們才會看到,趙薇舒淇等明星也傳出退回片酬的消息。

同樣是偷漏稅,等待你的會是范冰冰,還是劉曉慶?畢竟誰也說不清楚

范冰冰被罰8.8億是什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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