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把屬於我的五萬拆遷我費給了我,弟媳現在不幹,我該怎麼辦?

嫕馧姐姐


前兩年,由於政府的新政策,我爸媽住的老房子屬於地質災害危房,我們家被列入資助名單,實際資助以戶口本上的人頭為主。

因為出嫁後我的戶口沒有外遷,所以我也有一萬五的建房費用。其實也類似於拆遷費,因為只有拆了原先的老屋,才能拿到這筆錢。

我媽媽跟我提過兩次,不過我沒向她要這筆錢,後來她也不再提起。

我覺得,拿不拿這筆錢主要看你自己吧。

首先,如果這筆錢屬於你父母的,那麼,在財產上,你理應分得這筆錢。因為不管男女,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你母親願意分給力,你就有資格拿著。

你弟媳在這事上有分歧,就說明不管你拿不拿這筆錢,今後就很難沒有隔閡,好好相處。

所以,你就考慮考慮你自己的意願和你母親的態度吧。



雷小狸


這是你媽的財產,她想給誰就給誰,弟媳不幹是什麼意思呢?是因為你們家默認了將來你媽養老送終是要兒子兒媳操心的?

假如是這樣,她有不高興的理由。因為不管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假如你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這顯然不公平。

但假如,你弟媳純粹認為你媽的財產應該全部由兒子繼承,女兒沒份,那也不用理她。將來你媽老了,需要人照顧了,這樣的人也不見得能指望得上。

總之,該有好處就拿,該承擔的義務就承擔。自己心安理得就好!


芬芳2015


如果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了屬於你的拆遷利益,你就有權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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