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送外賣值得點贊,而補課卻有違師德的行為,觀點正常嗎?

來之A安之


值得尊重,並不提倡,但是不得補課,主要一旦放開,後果有點嚴重。你可以試想一下,教師如果補課,基本沒有其他人啥事了。第一,從解決就業的角度:每年國家培養那麼多師範生,真正招考進編的才百分之幾?其他師範生難道不用養家餬口了?第二,又涉及到教育公平的問題。如果教師補課,肯定會有部分教師為了利益上課不講重點,讓學生來補課。那其他補不起課的學生怎麼辦?所以教育法規定教師不得補課是有道理的。其實教師,除了補課還是有很多相關的事情可以做啊,也不見得非要送外賣。比如可以多學習專業知識,在利用學校平臺開展社團,培養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比如這位老師是音樂老師,可以培養和鼓勵學生參加教育局主辦的相關比賽,一旦拿到獎,老師的績效考核一般也會有相應的"獎金”,而且對於老師升職也是有好處的,我身邊就有這樣成功的案例,一位副科的科學老師已經成功升職為副校長。這個錢拿得堂堂正正,理所當然。甚至有老師也可以利用自媒體平臺分享自己的教學技術,知識等,比如李永樂老師。總之每一條路都是自己選的,各行有各行的規矩,既然選擇了做人民教師就要遵守《教育法》。教師的工資雖然不像有些行業月薪上萬,但是也至少是中等收入水平,從長遠來看比絕大多數行業好的多。知足者常樂!


教育行者何老師


老師送外賣,值得點贊。老師補課有違師德。這是社會的普遍共識。

1.送外賣貼補家用。社會對老師的期望值很高,認為老師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甘於清貧。可是老師也是人,上有老,下有小,要養活一家人,僅憑微薄工資,很難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四川一位老師,出於無奈,只好利用週末時間送外賣,以維持一家人的生計。對於老師送外賣,社會上也有不不同看法。有人認為老師送外賣,有損老師形象,身上沾滿銅臭味。可大多數人認為,老師憑自己的苦力掙錢,貼補家用,無可厚非。如果老師不是生活困難,何必自討苦吃,搞第二職業?

2.補課違反師德。有人質疑,老師生活艱辛,為什麼不能給孩子補課,而非要送外賣來貼補家用,給孩子補課不是老師的長項嗎?殊不知老師補課違反職業道德,是要被處分的。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曾多次禁令,嚴禁教師有償補課。有償補課確實增加孩子的學習負擔。嚴禁教師補課,也能避免所謂“課內不講課外講,校內不講校外講”的亂象。老師補課,如果被查到,比害眼要厲害。老師違規補課,被處理的例子,也是隨處可見。

作為老師,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能為則為,不能為則不為。


張志學689360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教師這一行的狀元本領高,本領全,既是教師,又是心理諮詢師,還是警察,保姆,舵手,園丁……自然也可以是快遞員!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青少年學生成長的領路人。教師言行水平直接影響著學生的健康成長。所以教師的一舉一動都受關注。

作為一名教師,我來說說我的觀點。

首先,說說補課,嚴令禁止

長期以來,廣大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敬業奉獻贏得了全社會的尊重,但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不良之風影響,一些教師以權謀私,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注重師德的行為,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給教育事業帶來了不良影響。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教師需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

有償家教損害了學生、家長的利益以及整個教師隊伍的形象。只有提高教師隊伍的職業素養,才能發展我國的教育事業。

其次,說說教師送外賣,具有時代特點,律法尚不完善,要更新探討。

教師職業行為規範明確規定:教師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教師送外賣不在工作時間內,沒有對學生、家長的行為造成傷害。但這種行為不提倡,不鼓勵。國家給教師假期的初衷應是讓老師終身學習,不斷學習。

勞動創造美好生活,自食其力是我們老師教給孩子的,教師言行一致,不應該被批評。

結束語

平常心看待老師的行為,老師也是人,教書育人可以踐行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多學習,教學上,多用心,我相信老師會收穫更多的理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