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時期哪些行為屬於漢奸行為?有什麼危害?

尼甘布


和平時期的漢奸就是那些洩露國家機密的人。可以想象,這些人的人生是多麼的可恨。國家培養了他/她,不知感恩,反而以怨報德,嘴裡還不知羞恥的喊著“愛某國”,笑話!你黃皮膚,黑眼睛,說的是漢語,就因為你一句話“愛某國”就愛某國了?人家某國人都不信,他/她自己在哪裡像小丑一樣,真是恬不知恥。歷史上什麼人最可恨,可殺?就是那些“叛徒”。不對,應該“五馬分屍”了他/她。

洩露我國家機密,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吐沫也淹死他/她。


士有百行


和平時期,金融買辦和文化賣國的漢奸行為是最容易發生的。

和平時期的賣國行為更應該值得警惕,不能因為和平就忽視了漢奸對國家的巨大危害。

一、金融買辦

用買辦這個詞,是延續歷史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與國際接軌,我們很多公司都有一批精通中西的人,有些人是可能是西方的代理人。

這其中的出賣國家利益的事情發生的太多了,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銀行業和金融業在這方面問題有多,我記得央行都有這樣的行為,將大量股份低價轉讓給外國央行,直接“送”前給他們,同時有高價賣給中國人,替外國人收割中國的紅利。

有人說,金融業方面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比鴉片戰爭以來給列強賠款的總額還要多。

美國發生次貸危機的時候,我們給予大力援助,你不能說這裡沒有出賣國家利益的行為。

想想那個金刻羽就知道了,她主張利用中國的錢來無條件援助美國,中國的錢不是前嗎?

二、文化敗類

文學藝術屆的漢奸行為也是令人注意的。

現代很多文藝工作者,完全拋棄了中國傳統文化,被西方文藝價值觀浸染,這本來也沒有什麼,但是很多人成為西方價值觀的鼓吹者,成為精日、美分、某國吹,各種場合都是這樣,鄙視中國價值觀,宣言西方價值觀。

有的行為已經不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了,崇洋媚外,辱國侮國,數典忘祖。

你看湖北大學的梁教授,說“寧為天皇坐下鬼,此生不為支那人”,這是中國知識分子該說的話嗎?

當然還有一些間諜的滲透,不過這些好歹有安全部門的監管,而對金融買辦,文化漢奸我們的監管是缺失的,使得一些人肆無忌憚,明目張膽。


微史春秋


在和平時期,那些天天汙衊國家,並且以賣國的方式討好外國人,就是漢奸,這種漢奸對國家的危害極大,他們天天散佈謠言,攻擊愛國人士,並且主動配合外國搞亂中國,對這樣的漢奸,必須要清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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