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再續友情上演“老友記”

“老張啊!因為借錢這個事弄得法院來執行是我不對,感謝你再次給我的機會。”李某向張某說到。夏昔日好友握手言和,面帶微笑一起走出了法院,這也是我們法官最願意看到的一幕。

據悉,2018年4月,李某因擴充店面資金週轉困難,向好友張某借款2萬元,約定借款期限六個月,李某當場出具借條一份。可到期後,李某並未償還借款。張某多次催收未果,將李某訴至法院,張某勝訴。

案件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法律文書,同時,對李某名下財產進行調查,並未發現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李某收到上述材料後,申報了個人財產狀況,且表示自己還是非常珍惜與張某的朋友情誼,自己會與張某電話聯繫協商還款。

幾天後,雙方一起出現在法院,張某稱顧念與李某的友情,已與李某協商好,李某也已張某償還了借款,現在一起來法院辦理結案手續,所以出現文章開頭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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