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水頻繁,車庫門口違規停車,開發商出租公用車位,富春路機動車逆行,回覆來了!

網絡問政|小區停水頻繁,車庫門口違規停車,開發商出租公用車位,富春路機動車逆行,回覆來了!

以下是正文

網絡問政一

網友:銀河路10號金苑小區物管不作為。

2020年4月4日22:51:00,網友“加布裡埃拉”在“今日蒙自官方網絡問政社區”發帖稱:“你好,本人住在銀河路10號金苑小區,想諮詢一下,買了車庫是否門口區域也屬於車庫業主,某業主的車庫門口自己天天停,不讓任何人停,車庫裡不停(當然車庫用途我們無權干涉也不想知道),說他們買的車庫,門口只能停他們的車,別人先到停了也不行,必須要讓,首先我個人認為車停在任何人車庫門口都不對,由於小區車位緊張今天回來的晚了出於無奈停在他們車庫門口了(留了兩個電話,方便他們進出及時挪車),但是我個人覺得因為車庫門口就是過道,應該屬於所有小區業主的公共區域,不屬於任何單獨業主所有,既然不讓別人停是否能出示相關產權證明,如果不能證明屬於私人,是否可以規定車庫門口任何人都不可以停,這樣既不會阻礙到任何有車庫業主,公共區域也更寬闊一些,消防通道也更寬闊。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

金苑小區位於銀河路10號,2005年12月由宏興房地開發有限公司建成交付業主使用,小區共有6棟建築,建築面積4.1萬平方米,26個單元,住戶296戶、商鋪19戶、車庫40間、地上公共車位(含路面車位)53個,截止今年3月份在物業服務個登記的常有出入小共車輛有273輛,現由蒙自金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馬物業)為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

經市房管處向物業公司瞭解到4月4日晚9點本小區5棟1單元501住戶駕車返回小區時,門衛保安告訴車主區內無空閒車位,車主說停放在6號車庫門口,當晚11點左右6號車庫車庫駕車回小區後發現車庫門前停有其他車輛,保安電話通知501住戶把停在6號車庫前的汽車挪開,501住戶把車駛出小區停在銀河路上,6號車庫車主把車停在車庫前的公共路面上(6號車庫內已改為其他用途)。

車庫門口的公共區域確實存在佔道停車的情況存在,且在車庫門前停放車輛一方面阻塞消防通道給業主帶來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影響將車輛停在車庫的業主出行。

金馬物業已經再給每個車庫業主發送書面通知,車庫車主必須把機動車停入車庫,不得佔用車庫前消防通道停放車輛;用黃色油漆把原路面車位線重新劃清晰,並在車庫前的消防通道上按消防規定寫上“消防車道禁止堵佔”字樣;加大巡查力度,發現違規停車及時勸告。

網絡問政二

網友:紅河花園供水異常,經常停水。

2020年4月20日22:30:24,網友“蒙自熱心小哥 ”在“今日蒙自官方網絡問政社區”發帖稱:“紅河花園小區住戶600多戶,以前一年到頭停不了幾次水,水壓也正常,後面收到通知,說是要水網改造、供壓改造、管道改鋪設,印象中,2017、2018年都還算正常,但從2019年開始,經常會出現停水或者水壓很小(水流還沒有筷子粗)的情況,進入2020年更是了,截止今天,記得的停水次數達到了7次以上(含半天停水和全天停水,甚至出現了停水兩天半的情況),水壓小的情況基本每半個月左右就會出現,問過很多小區都不這樣,就想請問下相關部門,是不是紅河花園得罪供水公司了?為什麼老是在生活用水方面出問題,要求改造的項目都完成了,為什麼還越來越不如以前,600多戶住戶的用水民生問題就這麼忽悠敷衍嗎?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

經核實,紅河花園小區原為總表抄收水費,自2010年10月進行小區內“一戶一表”供水管網改造,但戶表改造的範圍為小區內表後管網,而此前頻繁爆管位置均為小區外表前主管,爆管原因與小區內改造無關。紅河花園小區門口(海邊寨片區)市政主管因鋪設年代久遠,管道老化嚴重,出現近兩年爆漏頻繁的情況。加之蒙自市從2019年以來受旱情嚴重影響,降雨量偏低,菲白水庫蓄水不足,因源水不足導致城市公共管網壓力不足,從而造成蒙自市部分片區或小區水壓偏低、甚至停水現象。

就紅河花園小區門口(海邊寨片區)市政主管老舊、爆漏頻繁的問題,供水公司為了保障民生、節約水資源,緊急部署改管方案,共投入20萬元於2020年3月19日對紅河花園小區門口(海邊寨片區)市政主管進行新管道鋪設,採用耐損耐壓、不易爆管的球墨鑄鐵管,以更優質的服務確保該片區用水正常。目前紅河花園小區門口(海邊寨片區)新管鋪設工程已完工,紅河花園小區門口(海邊寨片區)爆管問題得以解決。

網絡問政三

網友:復興花園小區開發商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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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17:30:14,網友“紅葉廣告”在“今日蒙自官方網絡問政社區”發帖稱:“你好!我是復興花園的業主。反應下3個問題:

1.購房時,部分業主向開發商交了租車位款4萬元/車位。接房後,業委會通告復興花園車位為業主公用,開發商無權出租、出售。現在,開發商又不退還業主租車位款。

2、辦理產權證時,開發商向業主收取了2000元/證的辦證費,說是多退少補。房產證2019年己拿到了,現在開發商遲遲不退辦證費。

3、購房合同上的房屋面積與產權證上的面積差異大,退房款遲遲不辦理。以上問題,望監督解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

(一)小區車位情況

經調查瞭解,紅河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已於2019年9月30日向復興花園業主進行回覆,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執法監察支隊會同蒙自經開區相關人員進行了現場規劃核實,復興花園項目,實際機動車停車位為199個(其中26個為沿街佈置的商業公共停車位)為地上公共停車位。

(二)辦證費及面積誤差費用退款情況

紅華地產表示因疫情影響,公司至今未能正常開展工作,就業主反映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向住戶收取辦證費及面積誤差費用需退款一事,目前正在制定計劃中,待制定完畢後與業主聯繫。

處理建議

針對信訪人的訴求,一是就紅華地產收取業主公共停車位租賃費用一事,市房管處要求紅華地產退還已收取業主公共停車位租賃費用;二是根據職能職責的劃轉,市房管處於2016年8月20日停止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業務,並將相關職能劃轉至不動產登記中心;該項目應由紅華地產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紅華地產收取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費用2000元/本後,至今未多退少補是否合理,建議業主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瞭解,若不合理,業主可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三是面積誤差退款一事嚴格按照《商品房購銷合同》第五條“面積誤差的處理”執行;四是若紅華地產長時間未退還相關費用,建議業主向司法機構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絡問政四

網友:機動車逆行影響安全

2020年4月16日9:44:44,網友“明”在“今日蒙自官方網絡問政社區”發帖稱:“錦華路和學海路中間富春路段是單行道,由於沒有監控設備,經常有汽車逆向行駛,造成阻塞,影響安全出行,請求有關部門安裝監控設備,保證市民出行安全。”

市公安局回覆

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經蒙自市公安局落實後作以下答覆:

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我局交警大隊已調整勤務模式,派出執勤人員,採用流動巡邏和定點執勤相結合,加強巡邏力度,提高路段見警率和管事率,對該路段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和整治,規範行車秩序。

另,錦華路與學海路中間富春路單行路段的電子監控設備安裝工作,已列入世行貸款滇南智能交通二期項目承建,預計2020年內完成。

編輯:李蘭

審核: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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