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版“摸金校尉”落網記-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購買文物書籍和探測設備,現代版“摸金校尉”團伙輾轉遼寧、吉林、河北等多地“探寶”,倒賣珍貴文物,收穫頗豐,僅一件“青花大罐”就開口叫價5000萬元……

  近日,遼寧省阜新市一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查起訴並由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的跨省盜掘古文化遺址和倒賣珍貴文物案公開宣判,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公訴意見,認定姚某等5人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於某等2人犯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相應刑罰。

  黑市驚現青花瓷大罐器形大過故宮博物院館藏

  2019年10月,因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阜新市公安局向市檢察院提請對姚某、李某、毛某、沈某、姚某超等5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接案後,阜新市檢察院成立專案組,主動提前介入,適時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通過仔細審閱案卷、訊問犯罪嫌疑人,發現涉案犯罪嫌疑人之間已構成一個挖掘倒賣文物的犯罪團伙。

  經查,姚某、李某等人瞭解到挖掘倒賣古錢幣來錢快,便打起了歪主意,想通過尋找古遺址“探寶”掙錢。

  “我們購買了一些文物書籍,研究後發現河北省沽源縣古文化遺址較多,就決定到河北去碰碰運氣,事先購買好金屬探測器後,我們就出發了。”姚某供述,幾人在該縣多次踩點後,利用金屬探測器挖到了一個青花瓷大罐,以及罐內的7件小件瓷器。

  得手後,姚某等人連夜返回阜新市姚某的兒子姚某超家。上網查詢比對後,他們發現這個大罐子屬於元代青花瓷,價值連城,便多方聯繫賣家,要價5000萬元,吸引了不少人上門“看貨”。正當他們準備將文物出售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專家鑑定,查扣的8件出土瓷器多為一級、二級文物。其中,最為珍貴的青花纏織牡丹紋蓋罐為一級文物,比故宮博物院館藏的類似青花纏織牡丹紋罐(無蓋)的器形還要大,文物價值不可估量。

  瘋狂盜掘銅錢880餘斤多地古文化遺址遭破壞

  隨著調查的深入,公安、檢察機關發現該團伙還涉嫌在吉林省公主嶺市、遼寧省大連市等多地實施多起盜掘古文化遺址行為。

  經查,2019年4月和6月,該團伙分別在吉林省公主嶺市、遼寧省大連市多次作案,先後盜掘銅錢880餘斤,轉賣後非法獲利27萬餘元。

  經鑑定,吉林省公主嶺市被盜掘地點為受國家保護的遼金時期古遺址,遼寧省大連市被盜掘地點為古代錢幣窖藏遺址,河北省沽源縣被盜掘地點為受國家保護的元代古遺址,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盜掘行為對上述遺址的原始風貌造成破壞,相關歷史文化信息丟失。

  在審查案卷和訊問有關嫌疑人後,檢察官發現,該案還存在漏犯,“公安機關只對參與盜掘古文化遺址的5名犯罪嫌疑人提請逮捕,與該犯罪團伙聯繫密切,參與收購盜掘出土文物的下家未被緝捕。”

  因此,檢察院在批准逮捕現有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時,還向偵查機關發出了《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詳細列舉10餘條補充偵查事項,督促繼續偵查追捕兩名漏犯。最終,馬某、於某兩名漏犯歸案。

  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換回有期徒刑十一年不等

  在核實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通過不斷對犯罪嫌疑人釋法說理,最終促使7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

  近日,該案公開宣判,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議,認定被告人姚某、李某、毛某、沈某、馬某5人的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被告人姚某超、於某的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姚某、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6萬元;判處毛某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沈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對馬某、姚某超、於某均判處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7名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竇曉峰 吳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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