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的辨證論治是什麼意思。不同的人同樣的病開的方子一樣嗎?

從耳鳴耳聾說起


中醫通過望、聞、問、切四診得來之結果,再經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綱之分析辯證,以探求疾病的性質、部位、輕重、以及正邪力量的綜合對比後,而擬方抓藥的,所以相同之疾、不同年齡、性別體質,治法因人因病而各異,也就形成了中醫的百人百方。


蘭州上醫堂


中醫的“證”的概念,與西醫的“症狀”,“症候群”並不相同。可以說,“證”是病理,臨床表現,和診斷的綜合概括。並指示治療的方向。例如“脾虛洩瀉”是常見的“證”,也是一個診斷,它旣說明了病變的部位在脾,個體的反應屬虛,臨床的突出症狀是洩瀉,也提示了致病因子可能是“溼”(脾惡溼,溼在內則洩瀉)。因而治療方向應該是“健脾燥溼”。所以“證”的概念牽涉到致病因子,病變部位,個體反應,病程,症狀和體徵,(脈象,舌苔)等,較全面反映疾病的本質,顯示了臨床治療的方向。

一般來說,辯證施治要考慮到:①辨別病變的部位,是表證還是裡證;②人體對致病因子反應的強弱(虛實);③致病因子與人的鬥爭中雙方力量的對比……③辨別致病因子和疾病是屬於哪種性質――風?寒?燥?溼?④辨別疾病屬於哪一個階段――衛分?氣分?營分?血分?或哪個臟腑?以求得出準確的診斷。為此,就要求熟悉中醫基本理論,――陰陽學說,氣血學說……以及熟悉運用四診,八綱,理法方藥等。

嚴格來說,不同的人得同一疾病開的方子是有差異的。(理由見上)。同時,中國傳統醫學有不同流派,是不同時代的產物,缺乏系統的科學規範,因此,有一方治多病,一病用多方之說,是可以理解的。

我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到天津進修中西醫結合治療皮膚病時,就採取西醫診斷,中西優勢互補,奪優治療的方法,採取守方治療,以利於進行統計學分析,實踐證明此法可行。最近的新冠疫情,中醫守方治療參與率達九成病人,總有效率達到91.19%左右,也說明了守方治療新冠肺炎行得通。重要的是,要中西醫結合,優勢互補治療才是上策。――中西醫結合之路,仍然漫長,仍需繼續探索。(我在微頭條中,有“中西醫結合――人體新醫學”的幾篇總論,歡迎雅正之。)

以上觀點,供參考。謝謝閱讀。


桂花芳香77105282


辨證,就是辨寒證,虛證,實證,熱證等等的辨別方法。其實傷寒雜病論開創了辨病,脈,證之法,是病脈證參合方可論治,後人直接來個辨證論證,歪曲了古人之意。丟掉了脈診。雖為一種病,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附加病存在,論治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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